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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第 12 章

《都市男女记》开拍一个月后,奉颐好歹是在剧组把关系混了个熟。

金宥利粉丝庞大,每天化妆中心外总能围三圈人,全都是追随着来看金宥利的姑娘们。

奉颐尽可能绕开那块儿,尽管这样会费些时间,但重在替金宥利腾地儿。

不过时间长了,还是避免不了偶尔一两次的时间紧迫自己又不小心迟到。

奉颐第一次被迫从那片小广场穿过去,就引起了一小片议论。

作为电影中唯一一位支持女孩性自由的女权主义,性格张扬飒爽。为了符合角色,郭玉成导演命令化妆师给她添置了许多性感的元素。

二十三岁的姑娘,正是嫩得能掐出水来的年纪,配上简约的大U型黑色紧身长裙,裙摆大开,走动的时候摇曳生姿,更有品的是化妆师给她弄上了蓬松大波浪,衬得那张脸愈发精致小巧。

后来奉颐才知道,她身上那条裙子是Dior最新款,配饰的耳环是Buccellati,项链是梵克雅宝——她整个身上的东西都是金宥利那边的友好品牌方赞助,只因为金宥利的朴素女主无法过多堆砌高奢元素,加之常师新打着赵怀钧的名头“招摇撞骗”,于是这个便宜便由她这个角色占据下来。

难怪被争破了头。

可惜彼时的奉颐尚未能意识到自己身在福中,当时她没有助理,一个人抱着水杯、外套、提着高跟鞋,还得撑一把伞……手上一堆东西麻烦得要命,她只能毫不吝惜地提着裙子叮呤咣啷地跑出去,弄得外面一群粉丝都以为是金宥利来了。

尖叫声传来的时候奉颐就知道自己犯了大错。

她挥挥手,直说自己不是不是不是。

“金宥利在后面!”她朝后指了指。

当时粉丝的手机还在录像,她就这么猝不及防地闯进去,回头的时候有风,几缕发丝带过她的下颚与精心装饰过的浓烈眉眼,以浓墨重彩一词形容再不为过。

兴许是隔得近,她隐约听见人群里传来几声“卧槽”。

“好美的一对胸……”

“这美女姐姐是谁啊啊啊啊啊啊?!”

“好像是宥利这部戏的女配,好绝的造型我靠!”

“好像从来没见过她,是哪家公司的新人吗???这张脸必火啊!”

奉颐跑得飞快,很快消失在小广场。

也就是那天,金宥利才知道她每天都绕道,特意让助理来通知她不必感到压力,今后就从小广场走就好了。

“小姑娘就是应该大大方方展示美貌呀,有人拍还不好啊,到时候发到网上,要是能有热度,也算是给我们电影做宣传嘛。”

据说这是金宥利的原话。

明里暗里都在允许她可以利用金宥利的名气推销自己。

金宥利如此大格局,奉颐不止一次在程云筝眼前夸赞这不愧是能成影后的人,程云筝也深以为然。

程云筝:【贵人啊】

程云筝:【哎也不对啊,是不是有什么猫腻啊?这倾斜得也忒狠了点儿吧】

奉颐想了想,认为有这个可能:【她和常师新关系很特殊】

程云筝:【我想也是哈】

然后下一句就丢给她一颗炸弹:【两个人之前不就传绯闻么?】

奉颐沸腾了,一排排字噼里啪啦地打出去:【不是关系特殊的前同事么?!这事儿我怎么没听说过?!】

程云筝:【嗐!那都多少年前的事儿了,快十年了,女方如今是赵家人,谁在意谁敢在意啊?】

难怪无人提及,十年前常师新和金宥利的绯闻,恐怕早已被各路媒体埋进坟里了才是。

奉颐还纳闷,开拍这一个月以来,不论如何使劲儿都请不来常师新这尊大佛。

现在看来,倒有点像避嫌。

还好金宥利从未说过什么,只尽职尽责地带着她,坐实了外界“还前经纪人债”的说法。

奉颐一直压着这事儿没表露丁点儿情绪。

反而是金宥利,主动请她吃了好几顿饭,甚至替她牵线搭桥,认识好几个圈内的顶级制片与戏骨。

其热情慷慨的程度连外人都看出了点不同寻常,而奉颐也在这样的攻势之下逐渐有些挺不住了,愧疚感随着金宥利一次又一次的隆重对待一层又一层地高高堆积。

直到又一次被金宥利带出去与各出品方会宴时,奉颐终于顶不住,给常师新发了一条消息:

【好像有点不对劲】

发完后顺便附加一条定位过去。

这么俗的招儿自然是程云筝支的。

不过虽然俗,但对常师新这种人还真有那么点儿用。

不到一分钟,常师新开始给她疯狂打电话。奉颐统统没接,开了静音,将手机扔回了包里。

她弯下腰,对着洗手间的镜子整理妆容,完毕后准备重新回到饭局上。

偏这时,卫生间门内传来一道怒骂声:“我没有钱!我不知道他去哪儿了!我现在也很惨的好不好?!别再给我打电话了!”

叮叮当当一阵动静,门被人大开,然后砰的一声摔回去。

奉颐被对面的火气引得频频回眸,可在看见刘阿诗的脸的那一刻,她洗手的动作彻底顿住。

恰好刘阿诗也抬起头来瞧见了她,怒火朝天的步伐猛然滞住。

大眼对小眼,空气骤然凝固。

水龙头哗啦啦地冲洗着她白皙修长的手指和镶满晶钻的美甲。

不比她的精致耀眼,刘阿诗素颜朝天,穿着普通格子衫牛仔裤,焦灼的目光在几秒后几欲喷出火来。

“你怎么在这里?!”刘阿诗的声音有一瞬间的尖锐,在看见她后,这段时间所有痛苦回忆全都涌了上来,那情绪夹杂着痛苦的愤怒,排山倒海一般朝她发泄而来:

“我不就是抢了你一个角色么!”

奉颐透过镜子看清了刘阿诗又红又湿的眼眶,继而面色无澜地甩甩手上的水渍,抽出旁边墙上的吸水纸,擦了擦手。

“我当时都跟你说了那是不得已!我很需要这个角色,也都跟你道过歉了!”

“谁不需要?”听见这话,奉颐目光陡然凌厉,转过身冷道:“这世界就你一个人生活困难,就你特别需要这份工作?”

刘阿诗害她陷入窘境,她咽不下这口气,后来搅黄刘阿诗的工作,两个人一来二去也算是扯平。

奉颐不明白这一出又是在闹什么?

莫非是自己将生活的不顺心发泄在她的身上了么?

这个问题很快就在下一秒验证。

“是不是你!”刘阿诗思定后,忽然走上前,恶狠狠地推了她一把:“是不是你写的举报信!”

奉颐被推到身后的盥洗台,趔趄了一下。

等到稳住身子后,莫名笑了,那一笑格外挑衅:“是我,那怎么了?”

“……不要脸!”

奉颐也压根不惯着她:“是不要了,给你吧,正好你没有。”

“你!”

刘阿诗被她气得胸膛剧烈起伏,脸颊涨红,那眼神凶狠得仿佛要吃人一般死死瞪住她。

刘阿诗口袋里的手机又开始疯狂叫嚣了。

一连串的铃声就像催命的符纸,将人的神经狠狠割扯,反复折磨。

奉颐见过很多生活不如意的人,他们大多易怒易暴躁,在人群中如同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随地会爆炸,那冲击波会裹挟着碎片殃及旁人。

所以当刘阿诗那一挎包狠狠挥过来砸在她脸上的时候,她一点也不意外。

脑袋嗡嗡作响,世界天旋地转。

她踉跄地半扶在盥洗台上,后背与侧脸又承受了刘阿诗好几下的闷砸。

刘阿诗还在谩骂,形象早已经撕裂,不似第一次见面时伪装的那样活泼开朗。

洗手间外渐渐汇聚了人,不论男女都在往里张望,议论纷纷。

奉颐缓缓站直了身体,莫名其妙地想起自己曾经上学时,似乎从没受过任何窝囊气。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上大学时。

那时候她谈过几任男友,但大都无疾而终,但其中有一个她印象最深刻。

那个男生脾气特别好,平时对谁都笑眯眯,看上去和和气气特别好说话,但骨子里藏着柔。她当时就觉得这男孩子相处舒服,在一起的时候也没想过太多。

是后来才发现一个问题——这样的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其实特别容易招人欺负。

他有个死对头。

那天死对头趁着奉颐这个女友在时故意找他茬,下了他面子,说了挺多过分的话。那人人品不行,看轻她前任,连带着将她也轻贱薄待。

冲突起于那句——“唉,你女朋友是不是处?不是那可就忒窝囊了!”

这样的羞辱没多少人能顶住,她的那位前任自然也忍无可忍。

只是可惜,他原来要吼出的那一嗓子,下一刻便因为被对方怒推在地而瞬间哑火。

奉颐在不远处亲眼瞧着他那一声怒吼熄灭,眼中怯弱顿起,前一秒汹汹气势烟消云散,脸部也迅速浮起一层不明所以的绛红。

接着,他被那群人按倒在地。

身板不够结实的男生,几乎空有一副皮囊,被人摁着如同一只徒劳挣扎的鸡崽。

是她出的手。

从始至终奉颐都未说一句话,在旁静静抽完最后一口烟后随手摁灭在垃圾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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