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风起烛火动,见屋里头的气氛莫名有些诡异,林言后知后觉地察出了自己这不合时宜的话又说得过于大声。
估摸着是被狼崽子的杀气刺激到了罢,她干咧着嘴皮子悻悻地转过脸。
哪晓得此时玥儿已将自己裹在锦被里,像个憨态可掬的不倒翁正在床上行礼。
一口凉气猛地提到了喉咙口!
林言瞪着南宫昱投过来的24K狼眼,那里头分明就不清白,还是装得不清白!
有一种故作的暧昧在疯狂滋长,眼看下一秒狼崽子就要瞬移过来捉天仙的小手手。
林言赶紧老母鸡护崽地将人掩在身后,顺势打起了鸡鸣:“那个……今夜多谢这位公子出手搭救,时辰也不早了,公子还是回去歇息吧,您请慢走,不送哈。”
提起的指尖不动声色地收回,南宫昱显得很识趣:“那就不打扰二位姑娘休息了,在下告辞。”
见人表现得如此温顺,林言不由得眼角抽抽,生怕他下一秒就要脱下羊皮露出凶恶的狼脸来。
眼看他慢腾腾地朝外走去,玥儿却突然开口留人:“等等,还不知该如何称呼公子,你又住于何处?今日有劳了公子,明日我当登门道谢。”
话音还未落尽,南宫昱便提着旋风扫叶腿“唰”地闪回,还带着一脸迷死人不偿命的伪笑:“小生名唤南宫御风,住在天字六号房。”
你咋不叫南宫御剑呢!反正你的顶级招式是耍剑!还会很多的剑招!
林言在心头狠狠地呸了他一口,转眼却暗自呼道:“对嗷,无泪剑呢,爱喝人血的魔剑呢,那把和白鸾一样会说话又碎叨的剑呢!”
无泪剑是把喝了血会发青光的魔剑,极擅长泼人冷水,喜怒不定,虽然它是南宫昱的命剑,但一把魔剑,一个狼崽子,谁也不惯着,日常相看两厌。
白鸾是一只白身红翼的灵鸟,与加蓝同族。它是玥儿的灵鸟,脾气略暴躁,动不动就拿翅膀扇人,当然,它是只极好的灵鸟。
此刻,无泪剑正与白鸾加蓝排排坐在树杈子上看戏,两鸟一剑虽谈不上悠哉游哉,但毕竟表现得很像是在欣赏屋子里的一出大戏。
无泪剑飘着个二郎剑腿,啧啧啧了好几声:“言丫头可真是,就只记着本座爱喝血了。”
“小言言才没记错,就你这臭毛病,”白鸾不满地冷哼着,一对黑眼快要翻到了天上。
无泪剑蹭过去了些:“这一回他们的相遇如何?”
花丛里的蝈蝈欢叫得此起彼伏,好一阵后白鸾才幽幽应道:“能如何,不就是那样。”
“非也非也,本座认为还可以,”无泪剑兴奋地晃了晃剑脑袋,又道:“本座倒有些期待,他们的故事向来有趣。”
“有趣!”白鸾听闻立马拿翅膀扇了过去,语气很有些暴暴躁躁:“你这把老没良心的破剑,真是和那死小子沆瀣一气!”
怕它们又干起架来,加蓝这个和事鸟赶忙劝起来:“唉,早就让你们两个离远点的噜,非要挨得这么近,咱好歹是灵物,和气,和气点噜......”
白鸾暴躁,无泪无情,只有加蓝心平静气。
灵鸟的寿命很长,经历无数朝代的更替和人世间的兴衰,但它们漫长的鸟生却只能跟随同一个主人,见证其生死,了然宿命却袖手旁观,这便是属于灵鸟的修行。
过后,老蓝鸟又缓缓吱了声:“我家小夕夕可是没机会了噜,缘噜,命噜......”
它虽说得丧气,但小黑眼珠子分明闪着光,一丁点遗憾的意思也莫得。
月光透过木窗落进屋内,映出半张思索的神仙侧脸。
听见南宫昱自报家门,轩辕明夕喃道:“南宫御风,南宫?他既有如此身手,难道与天狼堡有关,莫不是传言中的那位少主?”
天狼堡乃江湖第一派,堡主南宫傲被奉为武林至尊,颇受人敬仰。江湖传闻他有个天资卓越的儿子,却因相貌丑陋终年以面具示人,又因其面目可憎,是以性格孤僻冷傲,几乎不与人打交道,因此江湖中人既不知那少主真名,亦不曾见过其真容。
不过以轩辕明夕行走江湖多年的经验来看,南宫昱即便与天狼堡无关,也绝非常人。
而今夜除了进屋行刺的蒙面黑衣人外,其实还来过一批杀手,只不过早早地便被南宫昱给解决了,用的还是江湖上骇人听闻的满天花雨。
因此他有所怀疑,也相当合理。
对面的戏已唱罢,加蓝便乘着夜风落回到了屋内,身上还带着好几片蔷薇花瓣。
它轻巧巧地歇在窗栏上,将一股开心劲包在小鸟肚里,出口却是慢悠悠的腔调:“小夕夕,你的皇妃被人如此惦记,可真是一点不急噜。”
取下白羽上的绯色花瓣,轩辕明夕依旧云淡风轻:“加蓝,我明白你的意思,只是既然有人费尽心思地改变她们的行程,想必是做好了盘算。急又有何用,反正已是这副局面,不若静观其变。”
“又是静观其变,”一向温吞的老鸟不由得拔高了音调,一对小黑眼珠至少看来很真切:“小夕夕,你忘了自己答应她的事噜。”
轩辕明夕捏着一瓣绯色蔷薇,眼神平和得宛若古井:“怎会忘记,不过也不是说此事非得由我来完成,是吧。”
前些日子他收到了锦书,上面只有寥寥几字:我不愿强迫你,不过此事却非做不可。
而这件事,本是轩辕明夕此行之目的。
不晓得是不是毛痒痒,加蓝在窗台上滚来滚去,甚至还滚掉了好几根小白毛,而后搭上副闲淡声:“小夕夕也学会狡辩噜。”
没想到他竟答得老实巴交:“加蓝,这一次我好像要失信于人了。”
君子一言九鼎,轩辕明夕从不轻易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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