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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第 24 章

施雪泱正帮那两栋居民楼里的住户把油布重新系回去。

“真是活见鬼了,好端端的油布怎么会掉下来?难不成又是上次那几个混小子?”开夜宵摊的老板困惑道。

二楼的住户打开窗户,把晾衣杆伸下来:“你是没看到六点多那会儿这里有警察在抓犯人,还搁那傻猜呢!油布会掉下来肯定是天意嘛。”

施雪泱帮忙提着油布的一端,把油布上重新系着的绳子打了个松松的结,挂在那根从二楼放下来的晾衣杆上。

晾衣杆收了回去,二楼那名住户把绳子连同油布的一端从晾衣杆上取下,系在二楼窗户边的钩子上,牢牢固固地打了个结:“这下不会掉了,除非下次再有犯人——谢谢你啊姑娘。”

施雪泱把在附近捡回来的子弹揣在兜里,若无其事地回答:“没事,路过顺手。”

她是来这附近捡子弹的,狙击过后她会尽可能地把所有子弹回收,免得被有心人捡走利用。

不过既然来都来了,顺便帮忙系个油布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她原路返回,正在这时却接到了秦嫣的电话。

秦嫣将到现在为止的大致情况转告她,以便她能及时搞清楚到底出了什么事:“我们抓到的犯人名叫姚志,他招认了杀害鲁元和寄送断指的事实。”

施雪泱沉默地听秦嫣讲述,在脑子里理清楚现在的情况。

【403住户鲁元案】

凶手:姚志

杀人动机:受人指使

幕后主使者:(X)

杀人动机:安装窃听器,灭口(?)

细节:梁皓的情报太过特殊,为避免被怀疑唆使姚志犯案

——[衍生案件]:寄送断指

——实施人:姚志

——幕后主使者动机:(?)

姚志和幕后主使者的关系:(?)

秦嫣站在审讯室的单向玻璃外,拿着手机:“不过关于周钟烨案,姚志说他不认识周钟烨,目前看起来是真的,凶手应该不是姚志。”

施雪泱见她提起周钟烨案,便道:“周钟烨案的凶手一定是那位幕后主使。别忘了,我设下这个陷阱的‘鱼饵’是周钟烨案的物证。”

秦嫣看了一眼周围站着的其他特案组警察:“确实。”

这个通过窃听器引诱凶手上钩的陷阱,前提本来是设定两个案子都是同一人即那个警方内鬼犯下的。

虽然目前抓到的犯人姚志否认了自己认识周钟烨,但他能在今天傍晚出现在她家里,正是证明他和周钟烨案之间有联系的有力证据。

【周钟烨案】

凶手:(X)

杀人动机:隐瞒内鬼身份(?)

细节:匆忙犯下,亲自犯案,急迫地需要不在场证明

——[衍生案件]:闯入民宅

——实施人:姚志

——条件:幕后主使者在503安装的窃听器

——动机:销毁周案物证

围绕着这两个案子,最重要的还有一个线索是监听设备。

【监听设施】

1、梁皓行李箱轮轴窃听器

安装者:姚志

安装时间:6月20日鲁元案发前

2、施雪泱租住的503房间内窃听器

安装者:(X)

安装时间:6月24日鲁元尸体被发现后,特案组前来调查

到这里为止,很多细节都理清楚了。

问题是,姚志的幕后主使者,潜伏在警方的内鬼,X,到底是谁?

秦嫣看向审讯室内,皱起了眉,对电话那头的施雪泱道:“姚志……指认了焦瑜警官。”

焦瑜是从商案科调过来的。

姚志指认时提到的“商案科”确实符合焦瑜的情况。

审讯室内。

本来作为审讯记录员的焦瑜(9)突然被嫌疑犯指认是幕后主使者,她吃惊又郁闷,站在一边等待组长韩光霁的决定。

韩光霁(1):“小焦,我是相信你的,不过为了避嫌,你先去会议室等我。”

焦瑜点了点头:“好,我去会议室。”

焦瑜离开了审讯室,王华炽(7)接替了审讯记录员的工作。

特案组其他成员在审讯室外一声不吭,连窃窃私语都不敢。

嫌犯姚志已经指出了是幕后黑手指使他在梁皓的行李箱上安装窃听器的,再加上梁皓作为秘密调查警察的情报基本上只有特案组内部知道——那么内鬼八成就是特案组内部人了。

虽然大家都是从各个科调过来临时组成的特案组,可能对彼此也不熟悉,但毕竟作为警察一起工作了那么些天,骤然间发现自己人中居然有内鬼,任凭是谁都会感觉到不寒而栗。

审讯室内,韩光霁(1)继续对嫌犯姚志进行询问:“你说说吧,她是怎么和你联系的?”

姚志:“电话……”

负责证物的邓桐(6)很快将姚志的手机通话记录送来了。

韩光霁翻了几页通话记录:“你自己指一下,是哪些号码?”

姚志有些犹豫,他指了几个“未知”电话号码。

韩光霁:“从路边电话亭打来的电话?好,那么她是用刚才你听到的那个声音和你打电话的吗?”

姚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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