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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蜜獾

胡狼每天都要去疣猪群骚扰一番,最后都是以被疣猪妈妈驱赶而终。

可今天,胡狼改变策略了,竟然不去骚扰小疣猪,而是直接冲过去咬了一口疣猪妈妈的屁屁。

乔瑾念都看傻眼了,紧接着当然就是疣猪妈妈追着胡狼跑了。

传说中胡狼是很狡猾的,今天他就给乔瑾念表演了一个什么叫传说中的狡猾。

他今天特意带着疣猪妈妈往这边陷阱跑,而乔瑾念就在这边山坡后,连忙找了个地方躲避,省得受伤。

可惜,第一次失败了,疣猪妈妈见胡狼跑到这边草原了,就自动放弃追逐了,毕竟大家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吓唬吓唬就得了。

胡狼一次没有成功,有些气馁,原地‘嗷嗷’的叫着,大口喘着气。

见他如此上道,是个好苗子,乔瑾念拍拍他的头:“吼呜——”

昨天,她只是给胡狼表演了几遍踩到陷阱的后果,只是为了提醒他不要不小心到这里来,谁知,他竟然就想到了要去把疣猪引过来这里的好主意。

可惜,乔瑾念现在跑步不利索,要不非得自己去做个诱饵,只能等以后跑得快了再说。

胡狼身材小,其实比她更适合做诱饵。

被表扬了,胡狼休息片刻,竟然又出发了,还专门挑着刚才那头疣猪妈妈的屁屁咬,这次咬得很大力,他们的咬合力是非常强的,要不怎么能吃骨头呢?

被第二次咬了,那只疣猪妈妈彻底怒了,拼了命地追赶起来。

这一次,胡狼跑得明显比第一次更快了,这次可是玩命了,咬得太狠了,完蛋啦,要弄出狼命了!

一直跑到陷阱面前,胡狼顺势来了一个飞扑,从陷阱跳了过去,但是身后的疣猪妈妈刹车不及时,直接掉进了陷阱。

陷阱上虚虚放着几根枯树枝,‘嘎吱’一声响后,树枝断裂,疣猪妈妈掉进了坑里。

“唧唧——”疣猪发出惊恐的叫声,在坑底奋力挣扎着,谁知道那些刺特别尖,他越是挣扎,就越是扎得更紧。

乔瑾念忽然不想看了,背过身去。

而胡狼却看得非常兴奋,毕竟这表示他终于抓住猎物了,他已经饿了好多天了。

乔瑾念也不能离开,因为等一阵疣猪彻底死了,就会被这边的其他胡狼,或者空中猛禽瓜分干净的。

那些尖刺是真的厉害,凄厉的叫声持续了大概五分钟,疣猪妈妈便一点声响都没有了。

胡狼探着头,发出类似狗狗的‘汪汪’的声音,然后竟然就要跳下去吃肉,被眼疾手快的乔瑾念给阻拦了。

“吼呜——”乔瑾念警告道。

不是说不让他吃,主要是害怕他自己下去上不来了。

疣猪很大,离洞口并没有多远,乔瑾念去把大壮他们叫了过来,还是狒狒力气大,又数量众多,很快便把疣猪给拖了出来。

因为胡狼是这次捕猎的主力,狒狒们没有朝着胡狼吼叫,而且,现在他们全都在河流狮群的领地,所以他们才可以短暂和平相处。

乔瑾念用尖刺大概分了肉,只是扎了几大块,毕竟她力量有限,剩下的全靠大壮来分,他力气特别大,手撕就可以直接撕开。

三方分了肉,胡狼最小,但功劳最大,拿到了一条腿,和后背一块肉,当然还有所有的骨头。

乔瑾念只要了一条腿,剩下全是狒狒的食物。

这是乔瑾念真正意义上第一次自己给自己捕到的第一头猎物,尽管有些残忍,可不吃肉,也没有粮食吃,她迟早会饿死。

在河边给自己烤了肉吃,没有盐,也不难吃,但长期不吃盐,早晚要出问题。

乔瑾念坐在河边,有些叹气,所以,盐在哪里呢?

吃了肉,乔瑾念将那个陷阱修一修,准备继续用,他们已经上过当了,也不知道下次还能用不,不过她也没那么多力气继续挖陷阱。

雨季快来了,天气会凉快一些,她必须要赶紧把自己的衣服给做出来了。

麻绳已经搓好了,比上次搓的要细腻很多,将就可以穿,乔瑾念便用这些麻绳开始织布做衣服。

她也不会做复杂的衣服,纺出来一块长方形的布,便将边角打结,再将剩余的麻绳穿过小缝隙,直接绑在身上,就好像穿了一件吊带连衣裙,还是非常透气的。

反正大草原也只有晚上会比较冷,那就干脆再用麻绳做一个垫子,可以当作被子,还有莱恩这个大火炉,应该没有问题了。

为了换上新衣服,乔瑾念特意把病号服裁剪成了几块抹布,在河水边擦洗了一遍,才穿上干净的新裙子。

但是,这件裙子有很大的弊端,她穿着裙子不好骑在莱恩身上,但她不会做裤子,也不是,可以把裤腿那里剪出两个洞,给腰部那里用剩余的松紧带穿起来。

于是,她趁着还没有到雨季,又给自己做了一条简陋的裤子穿。

穿好新衣服,乔瑾念便到莱恩面前去显摆一番,结果,莱恩明明看见了她穿着不一样的衣服,却连个眼神都没变过,只以为她就是过来贴贴的,只伸出长长的舌头,给她洗了个口水脸。

哎,乔瑾念忽然有一种,她其实穿不穿衣服,对于动物来说,看起来都是一样的吧?

也不对,她低头看去,这些麻绳的颜色和四周枯草融为一体,这是多么完美的隐身颜色啊!

难怪莱恩没什么反应,这和狮子皮毛的颜色有异曲同工之妙啊!

但莫名的,乔瑾念就有一种锦衣夜行的感觉。

就好像,在这里,她是唯一的一个人类,好不容易自己给自己做了一件能穿的草裙,但没有动物在乎,大家都不懂,动物又不需要穿衣服,这种感觉,让她有些失落。

这两天,她又泡了很多麻,准备雨季来临前多搓一些麻绳,万一衣服坏了,还能再多备一件,让她果奔,和让她吃生肉一样,都是她不能忍受的底线。

每天里,她不是搓一会儿麻绳,就是去挖陷阱,和胡狼合作捕猎。

她给这只胡狼取了一个名字叫披风,因为他背上好像长着一块黑色的披风,有些帅气。

披风好像真的把她当成大哥了,因为她长得比他高,还比他有办法抓住疣猪。

时间久了,她发现披风还有另外一个绝招,那就是他甚至可以用嘴来挖洞,嘴巴张得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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