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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一场扒马

1.

我们在太阳彻底升起前,踩到了韦恩岛的地面上。

“以后你有什么打算。”红罗宾问我。

我思考了一下:“还是要再去吧,一直到解决问题为止。”

如今华国玄学界正在复苏阶段,一只强大的保家仙如果死在异国他乡,将会是很大的损失。

“好的,有需要的时候联系我,我很乐意为您效劳。”红罗宾行了一个绅士礼,我忍不住笑了。

他调转车头,准备离开,忽然转过头来看着我:

“我还没跟你说,欢迎来到哥谭。”

我听懂了他的言下之意——

欢迎来到,真实的哥谭。

2.

我目送着他离开。太阳还没彻底升起,但光线已经开始亮了。

在光里我能更清晰地看到他的轮廓。适合我判断的一样,挺阔修长。

我转过头,走上回庄园的路,脸上的笑却消失了。

已知,混淆咒只有在一种情况下会失效,就是有清晰的“锚点”。

而我在来到哥谭的这段日子里,只和我的家人们长期接触过。

那么,红罗宾对我眼睛的评价,是从哪里来的呢?

:)

并且同时,蝙蝠侠身上有着和我爹一样刺眼的功德。这确实也能解释为巧合,毕竟我不能断定说这样的大善人哥谭不能找出第二个。

那么,问题就是,和我弟弟情况一样是罗宾。

这些事件单独出现时时候,可以称之为巧合。而当这些事情扎堆出现的时候,我很难自欺欺人说这是巧合。

但我还需要更加有力的证据。

3.

我边走边想的时候,已经走到了庄园的大门前。

我这段时间曾数次经过这扇门,而不管哪一次我都因为各种原因没看清过这道门。

这是一道极为高大,但确实看不出玄机的铁艺大门。这道门里,是我的父兄为我构筑的安全的世界。

而这道门外,经过一道长长的韦恩大桥,踏上桥那端的土地,则是另一个世界。

4.

“鹿少爷,是这扇大门有什么不妥吗?”阿福的声音忽然传来,我才发现老管家已经站在门口等我了。

“阿福!”我冲过去抱住他。

他摸了摸我的头,无奈叹气:

“如果你您夜不归宿的时候,也能像现在一样乖巧就好了。”

我有些不好意思。好吧,老管家总是知道家里的一切。

5.

我托着下巴,看着达米安在花园里练到。

如果我的猜测成真的话,那只能说小孩哥的精力确实充沛到了让我羡慕的程度:)

他应该能察觉到我的视线,但是选择了无视我。

我:呵,小孩哥。你对兄长的力量一无所知。

达米安练完刀走了,而阿福还没有到花园里收拾残局,我走到花园里,在达米安刚刚练刀的地方蹲下,顺着脚印,在脑内模拟他的步法。然后在一处完整干净的脚印前停下。

这应该是达米安最后收势时,右腿跨出做马步,而留下时一个单独的且较深的脚印。

我蹲下,手指伸出,开始勾勒这个脚印的大小,形状,和深浅。

6.

码踪术,学名是步伐追踪术,严格意义上来说有上千年历史,是我国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

如今最被人所熟知的大佬是新种花成立后,那位从放羊中练出一身本领的那位放羊大佬。也是现代码踪术最直接的来源。在如今的社会,会这项技能的人已经不算稀少和罕见。

其实我也不是个天生的神棍。在我还没有被送到师门之前,我曾跟着外公在老家乡下生活过一段时间。

而很不巧,我外公就曾经和这位巨老学习过一段时间,成功掌握了这门技术。

退休之后不服老的老人家,往往会把自己的热情挥洒在自己的儿孙身上。我外公也不例外。

有很长一段时间,老派的老人家带着我坐在村口,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用实践代替教学。

我外公曾说过我其实相当有天赋,比我妈强很多,可能像了我那位素未谋面的亲爹。我一度对他的话不以为意,但是现在我开始认同老人家说过的话了。

且我自己对此没什么感觉。毕竟我最大的成,就是帮邻居家的老太太找回走丢的大胖橘。

这件事其实相当没有技术含量,毕竟大胖橘诶,脚印这不是很好认吗?一堆猫猫脚印里最深的那个就是!

我很难说幼年时期的训练没有给我带来影响,因为我一直都会不自觉地观察别人,以及他们的脚印(如果有的话)。

只是我没想到这一招,有一天我会用在我亲弟身上。

7.

所以我弟=胖橘(狗头.jpg

8.

大部分普通人,为了让脚掌更好发力,在走路的时候都会重心前移。但常年练武的人下盘更稳,并在走路中会养成习惯,重心发生移动。

达米安的脚印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而他在结束练刀之后,一直以这种步态回到了别墅。

“在看什么?”

我听见声音回过头,提姆正端着咖啡杯,站在我身后。

“没什么。”我笑了笑。

9.

我进入餐厅的时候,达米安正好从浴室从完澡出来。

瞧,他现在的步伐不就开始前倾了么?

10.

我爹和提姆的步伐就掩饰得很好。

一个是成天花天酒地,时不时还会因为极限运动受伤的草包,后脚跟时不时会拖地。完全是一副懒散的样子。

一个是雷厉风行的少年总裁,走路的时候带风,前脚掌受力甚至比一般人更重。

这演技,都是影帝级别的。这俩不去演戏,都是奥斯卡的损失。

而我的小弟……

我低下头喝水,以掩饰自己的微妙表情。

终究还是年纪小,道行还浅。

今天这种情况,如果是我爹,准确来说是蝙蝠侠,估计会在第一步跨出的时候就立马调整成懒散的样子。

不过谁能想到,一个会这么扒他们马甲的人就在自己家内部呢:)

11.

吃完早饭,我上楼补觉。起床之后我就打开了哥谭论坛,掏出纸开始写写画画。

哥谭网友对蝙蝠侠和他的助手们的关注是这么多年持之以恒的。里面其实可以透露很多消息。

首先,罗宾不止一个。网友有猜3个的,五个的,四个的都有。我猜是五个。

其次,罗宾应该是以接替的形式存在的,而不是同时存在。

最后,罗宾里有一个女孩。

既然我的小弟弟达米安是现任罗宾,那么前面几代只需要往上推就行。其中那位女罗宾,应该是卡珊或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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