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无梦,林绮难得睡了个懒觉,她一起床,就见徐鹤霄提着一个篮子进门,看到篮子里的肉时,林绮拧起眉头。
“不要。”她拒绝。
徐鹤霄脚步一顿,脸上泛起宠溺的笑容,“大队长要分给我们四十斤,我没要这么多,只拿了五斤。你倒好,一斤都不要。那我把这些肉送给老易他们?”
“送送送!”接连三个字,可见林绮有多不喜。
“我现在就去送,很快就回来,早餐留给我来煮。”徐鹤霄叮嘱林绮。
徐鹤霄转身大步出门。
老易三人也分到了一些狼肉,数量只有林绮和徐鹤霄的零头。此时三个老头正围着那不到两斤的狼肉啧啧称奇。
老易:“野猪肉我吃过,狼肉倒是第一次。”
老傅:“野猪肉我也吃过,来这里之后吃的。”
老毕:“据说狼肉比较粗糙,味道没那么好。”
老易:“没事,多放一点料,放一点酒,前两天徐鹤霄不是给了我们一坛白酒么,用那个。”
老傅不赞同,“那个高浓度白酒,是阿鹤给我们驱寒用的。睡前喝一口,身体暖呼呼的,睡觉正好。”
咚咚!
徐鹤霄敲了一下门,老易三人齐齐朝他看过来。
“绮绮不想吃狼肉,让我拿来给你们。”徐鹤霄把篮子放下,转身的时候说道,“十天后我会再给你们送一坛白酒。”
上一次送的那一坛是十斤,十斤喝个十天,一人一天三两多一点,正合适。
吃了早餐,徐鹤霄又要进山。
今天去山里的依旧是老傅和老毕,老易继续去放牛。
他们三人还没走到山脚,就见几位婶子在朝他们招手。
徐鹤霄一头雾水,他看了左右,又看了身后,是在和他们打招呼吗?
老傅和老毕的心却是咯噔一下,心里涌上了不好的预感,“她们可能是见我们昨天找到了很多板栗,所以今天想和我们一起。”
徐鹤霄:“........”
果然如老傅和老毕猜测的那般,几位婶子说今天要和他们一起进山。
徐鹤霄不能拒绝。
老傅和老毕也不能拒绝。
于是三人行变成了七人行。
今天要去的地方还是昨天去的山坳,几位婶子的体力比老毕和老傅还要好一些,一路下来气息平稳,还有说有笑。看到山坳里的板栗、蘑菇和野菜时,二话不说就冲了出去。
老傅老毕对视一眼,自认不能输,也不肯休息片刻,就加入了对板栗的争夺中。
徐鹤霄面无表情看着眼疾手快捡板栗的几位长辈,默默爬到了树上帮他们摘板栗。
这一天晚上,徐鹤霄几人满载而归,引来不少人的注意。尤其是看到队伍里有几位婶子时,大家的胆子都大了起来,纷纷过来打探。
那几位婶子不吝啬对那处山坳的夸赞,说那里如何如何好,到了最后时,却来一句,“可惜板栗和蘑菇都被我们采光了。大家想去,只能等明年了。”
来打探消息的人失望不已,看着这些婶子一人两麻袋板栗不算,背篓里竟然还有蘑菇,他们嫉妒得眼睛都红了。
徐鹤霄经常和林绮往山里跑,他肯定知道山里的哪个角落长着什么东西。
失算了!
被人捷足先登了,她们应该一开始就紧跟在徐鹤霄身后的!
徐鹤霄入山的第三天,他身后跟了一群人,足足有三十四个。
这是被打成黑五类之后,他身边第一次围绕着这么多人,且还是一群比他大的异性。她们叽叽喳喳,比林中的鸟儿还要活泼热闹。
一时之间,徐鹤霄竟有些不适应。
老傅和老毕两人倒是适应良好,毕竟以前他们当老师时,要带的学生也差不多是这个数字。
这一天,徐鹤霄带着一群人去了好几处地方,终于在天黑之前,让每一个人的袋子和背篓都装满了各种野果子、蘑菇和木耳之类的东西。
第四天的时候,大队长来通知徐鹤霄,他们要去挖水渠。
“大队的水渠不是挖好了么?”一旁的林绮问。
大队长叹了一口气,“不是我们大队的,是我们公社和隔壁宁团公社、宁明公社三个公社的交界处,大家共用的一条河道。这条河道灌溉着我们公社的大半部分农田,十一月份进入枯水期,那条的河道每隔一年要清理一回,大家轮流清理,今年恰巧轮到我们公社。”
林绮第一时间察觉到了异常的地方,为什么大队长只通知徐鹤霄,却没通知她?
“我们这些队员不用去,只有徐鹤霄他们去?”
“是。今年公社放出话,只让成分不好的人去。”
大队长离开后,林绮的当即去仓库,把所有的布口袋都找了出来。
“不够。”林绮皱起了眉头。
“什么不够?”徐鹤霄问。
“刚才大队长说了你们要住在野外,我打算给你弄个帐篷,现在帆布口袋不够。”林绮道。
徐鹤霄的心一暖,“不够也没事,到时用草木临时搭一个矮棚就行。以前我和爷爷一起去时,就是搭的矮棚。”
不过那时搭棚子的人不少,他和爷爷动作慢,抢不到多少草木,搭的棚子漏着风,第二天,他们就感冒了。
“矮棚要搭,棚子里面再加一块帆布或者油布。”林绮道,她想了想,“你在家收拾东西,我去一趟镇上。”
林绮的语气不容拒绝,提着背篓匆匆去了仓库,再出来时,背篓便满了。她背着背篓,去推车,看着站在原地的徐鹤霄,无奈道,“别愣着,快去收拾东西。保暖的东西准备多带一些,别舍不得。”
徐鹤霄咧嘴傻笑,“好。”
林绮把自行车骑得飞快,骑出了残影,不用半个小时就抵达了入镇的关卡处。
守着关卡的人里就有前天林绮救下的人当中的一个,看到林绮,那学生揉了揉眼睛,差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林,林绮,是你啊?”
林绮朝那学生点点头,转头去看另一个青年,她从背篓里拿出一坛十斤容量的酒,丢向那青年,“我找余泊睿有急事,这坛酒算是我请几位哥哥的。”
青年把酒坛接住,并笑道,“妹妹客气了。下次再来,哥哥带你去饭店吃红烧肉。”
“好!”林绮应下,脚下一用力,车就飞快冲了出去。
林绮一走,青年就转向那学生,“你认识她?”
“认识。我们前天在林中迷了路,被一群野兽包围,正是她救了我们。”那学生老实道。
青年抬了抬眉梢,“你们被一群野兽包围,是她救了你们?她一个人?怎么救的?”
学生把当时的情况描述了一遍,不过把鞭子换成了砍刀。
“哦,她这么厉害?”青年有些惊讶。
学生猛地点头,满脸崇拜,“的确非常厉害。”
青年眼底闪过几分兴味,余泊睿这个远房堂妹不简单啊。
“涛哥,这个坛子里面的酒——”学生咽了咽口水,林绮给出的酒啊,他也想喝。
“想喝?”涛哥轻笑,不在意地打开盖子,下一秒,浓郁的酒香味飘出来,青年闻到这香醇的味道,脸色一变,又把盖子盖上。
“好香,涛哥,给我尝一口呗。”学生讨好笑道。
“这是她给我们兄弟几个的,你想喝,没门。”涛哥的眸子里闪过一抹幽光,这么香醇的酒,只是闻个味道,他就能断定整个嘉禾镇找不出第二坛。
这个林绮是哪里弄来的酒?
随手就丢出这么一坛,她手上会不会有更多?
林绮去了邮局,这次没邮寄东西。
余名博看见她,有些惊喜,“你有大半年没来了吧。”
林绮嗯一声,“我有些事情找您。”
“不邮寄东西?”余名博问道。
“这次先不寄。”林绮道。
余名博有些意外,不过没继续追问,“那行,我先和同事说一声,然后就随你回家去。”
两人匆匆从街道上走过,林绮把自行车推进余名博的家中,不等放下背篓中的东西,她就道,“我需要一大块帆布和一大块油布,帆布和油布最好是不显眼的黑色。”
“要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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