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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第17章

南星揉了揉酸胀的手腕,吹干纸张上未干的墨水,拾起刚刚临好的字帖细细欣赏。

字体大小一致,字迹工整,虽远比不上公子写的一手好字,但相比之前她写的狗爬字有很大进步,勉强拿得出手。

公子卧床养病时借着听书的名义教她识字,见她学得差不多了开始让她每日临字帖,写十张大字。十张字帖听上去好像不多,她写快点不到一个早上就能完成任务。

第一天,公子逐一翻看她写的字帖,开始只是微微皱眉,越到后面表情愈发地严肃,周围的气压越来越低沉,她的头低了下去,不敢对上公子的眼神。

南星屏住呼吸,紧张地等待着公子开口。

上一次这么紧张还是中学时代面对老师的批评。

“你写得倒挺快的,不到一个时辰临完。”话音一转,“若不是知道是你临的字帖,我还以为是你随意写的几个字。我不催你,你也无需赶时间交差,前面几张还算是有几分样子,越写到后面越没了耐性。”

谢景恒习惯性每件事都做到最好,同样的,不能忍受身边的人做事马马虎虎,尤其实在读书写字上。当初杜衡刚刚来到他身边时大字不识一个,现在一手行楷同参加科考的进士举子相比也毫不逊色。

公子的话像是打在她的脸上,面上有些发热。她实在是用不惯毛笔,没写两张手腕就开始酸痛,慢慢地就开始敷衍了。

谢景恒起身,走到书桌前。见状,她立马上前搀扶,公子的伤没有好全,大夫说是需要好生静养,要小心行动时牵扯没有好全的伤口。

他铺开宣纸,执笔写她临的字帖,说着字的结构,运笔的要点……

公子的手骨骼修长,如苍劲的竹节,蕴含着力量,皮肤白皙透出泛青的血管,与黑色的墨迹形成鲜明对比,别有一番美感。

谢景恒抬眼见南星双眼发愣,呆呆地盯着桌上看,知她定是一点儿没听他刚说的话。

他用笔头点了一下她的额头,道:“看什么呢,眼珠子都不转。你写的字没有一张合格的,全部重新写过。最起码字体大小一致,整齐干净,字要有架构,不能应付了事。”

她回过神,讪讪一笑。公子的字写得好,手也生得那般好。

唉,全部都要重新写,估计得写到中午了,也不知道赶不赶得上饭点。

她显然低估了公子的严厉要求,她写的几十张字没有一张能让公子满意,只好写了一张又一张,写得她手腕都提不起来,手肘撑在桌子上写。到了晚上,实在是身心俱疲,她自己都看不下去写的字,更何况是公子。

最后,还是公子见天色已晚暂且放她回去歇息。

原本她以为每天抽点时间练练字陶冶情操,打发时间,发展成了几乎全天都要抓着毛笔一笔一划地写,写得她都想吐了。每次想跟公子说要不就算了,她可能练一辈子都写不出像他一样的好字,她也没有当书法家的远大理想,字迹工整看得过去就行了。

公子仿佛能洞察她的想法,她一准备开口,深邃的眼眸静静的盯着她,好像在责怪她为何不愿好好写字,明明他如此认真负责地教她,辜负了他的一腔热心。

她只得咽下嘴边的话,认命地拿起笔继续写。

终于明白杜衡得知公子打算教她写字时那意味深长的眼神是什么意思了。

勤学苦练终是有点成果的,不过月余,她的字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公子勉强低头将每天十张打字减免为了五张。

谢景恒养病的这段时间里,府里因为还在服丧,宴饮节日全部停办,其他事宜也是能简化就简化,夫人老爷公子小姐都居于府内,这段时间院子里格外的平静。

不是练字看书,就是伺候公子,唯有四少爷时不时来串下门,或许是有点怵三少爷,大多数时间都是站在一旁看着南星写字,老是管不住自己的嘴,不是嫌弃她写的字太烂,难登大雅之堂,就是想表现一下他写的字有多好看,南星一度想把他的嘴给堵上。

宋姨娘知道他老是往那边跑,心里老大不乐意,讲了四少爷好几次都拦不住,想办法断了他的银钱,这才约束了他往谢景恒那边跑的脚步。

平静的日子过得很快,谢景恒身上的伤好全时已到立冬,寒意渐盛,府中上下都换上了冬季的长衣夹袄。晨起时分,南星推开房门,屋外的寒气袭来,她拢了拢身上的披风。

她身上这件桃红色穿花鹅毛披风是前些日子公子送给她的,原主的体质不好,一到冬天就容易手脚冰凉,即使她穿得里三层外三层,脸还是冻得发青。公子不知从哪里寻来了鹅毛做的披风,加上暖手的手炉她方觉得暖和些。

今日是立冬,按照以往的惯例,府中都要举办家宴,府中的老爷夫人公子小姐都要到齐一桌吃饭,除了跟前伺候的小厮丫鬟,有脸面的丫鬟婆子也会在外间摆上一桌好酒菜。前些日子老夫人过世,府中的宴饮就停办了。因此今日的家宴是第一次参加,她原本是不想去凑那个热闹的,奈何杜衡这人这段时间老是老往外跑,已经好几天没有回来了。

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一天天的瞧不见人影。

太太对公子如此仇视,她不放心让别人陪着公子,自己在一旁看着总归是放心点。

天气开始变凉,公子受了凉,咳疾犯了,不知是受了伤的缘故,总不见好。她每日想方设法熬好药膳给他养身体,好歹身上长了点肉,她就不一样了,跟着吃好喝好,脸上圆润了不少,腰上也长肉了,连玉珠见了她都说她最近胖了不少。

之前她一直觉得她太过瘦弱,跑几步就累的气喘吁吁,不利于在这个医疗条件落后,等级制度森严的时代生存,因此她没有刻意控制自己的食欲,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过现在好像有点过头了,她捏了捏腰间的赘肉,叹了口气。

不能再吃那么多了。

天寒地冻的,从这里到前院的距离最远,要走好长一段距离,南星担心公子病体初愈再给冻病了,从侯爷送的几大箱子里翻出件狐皮大袄,用熏香熏过,给他披上,递上暖手的手炉,又念着他的腿疾,想让他戴上亲手缝制的鹅毛护膝。

谢景恒怀揣着暖手炉,暖意顺着手心流淌至心间,垂眸盯着南星手中针脚凌乱,颜色难看的护膝,实在是有些嫌弃。南星眼里亮晶晶的,眼里满是期待,他看着她的眼睛,居然说不出拒绝的话,鬼使神差地接过那难看的物件。

南星见他接过了她亲手做的护膝,笑意从眼角流露,脸颊边的酒窝若隐若现。谢景恒看见那两个酒窝,心中的不情原都消散掉了。

雪还未停,出门不过一小会儿,南星的左肩上都落上了雪,她怕那鹅毛披风打眼,只敢在自己的院子里穿穿,不敢穿出门,害怕又惹出什么事端,肩上的雪化了浸透衣服,冰凉地贴在肌肤上,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走在她右前方的谢景恒伸手接过她手中的伞,往她那一侧偏了偏,挡住了落在她肩上的雨雪。

她刚想道谢,没出声,就听见公子说,

“你年纪小,吃多些还能长高,个子太矮,连伞都打不好,”

南星撇撇嘴,是你个子长得太高了好嘛,要是她自己一个人撑伞绰绰有余。再说,她还小,还能长。

他们经过府中的小花园时,远远地见前方走来一行人,打头的女子披了红色的披风,甚是惹眼。

南星眯眼努力看清那人的容貌。

哪家姑娘胆子如此胆大,府中的白条方揭下,立马穿得如此艳丽在院子里晃,偌大的侯府也没有人阻拦。永昌侯府上上一代乃是开国名将谢国公,早年跟随太祖爷打江山的厉害人物,饶是今日风光不如往日,但根基仍在,当今圣人都得给一两分薄面。

走近了,方才发现是二小姐谢瑶。早就听闻府中的二小姐行事嚣张,性格跋扈,如今看来传闻不虚。刚出丧,珠钗绒花,耳饰项链,手镯佩玉一样不落,金丝暗纹湖蓝袄裙,白色狐狸毛滚边大红披风,衬着她容貌姣好,更显艳丽。

南星猜想二小姐一定备受侯爷夫人宠爱,不然就是脑子不太清醒。人之行,莫大于孝。世人尊崇孝道,她如此行事,传出去,外人当如何看待永昌侯府。

谢瑶旁边的丫鬟揣揣不安地盯着小姐的衣角,衣袖下手蜷缩,遮掩手上的鞭痕。二小姐性子刁蛮任性,一不高兴就拿他们这些下人撒气,轻则举碗罚跪,重则鞭打辱骂,身边伺候的多多少少都带了伤。

她方才不过提了一句小姐适合雅淡些的衣服,二小姐直接给了她一鞭,身边伺候的丫鬟婆子俱不敢言。

左右逃不过侯爷夫人的责罚,也好过挨小姐一顿鞭子。

谢瑶瞧见来的是谢景恒,双手抱在胸前,没好气地哼了一声,拦在他们跟前。

好生晦气,遇到这个病秧子。看来娘亲说的没错,爹爹心里还有这个上不来台面的庶子,没下狠手。要不是娘亲叮嘱她别与他有往来,她早就寻过去给娘亲出口气。

既然遇到了,本小姐必须得给他点颜色瞧瞧。

谢瑶露出不怀好意的微笑,手腕一甩,现出袖中的长鞭,“咻”得一声,长鞭直击谢景恒面门,震落了一旁枝头上的雪花。

夫人的父亲荣亲王曾任渭北大将军,征战沙场,夫人幼年时跟随父亲驻守边疆,自然习得一身的好武艺,一手长鞭使得出神入化。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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