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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不求人(六)

《不敬天师[探案]》小说免费阅读 lwxs6.cc

“因为后院有野猫出没。”货郎喃喃道。

“不错。”蝶衣点头,“你曾说能做成不求人的猴手有讲究,需得捡死了不过两旬的手。所以篮里的猴手并未完全白骨化,皮肉黏连,吸引了野猫前来。”

“野猫在趁你不注意时,常常来偷吃猴手,与此同时,它无意间将地上的手骨叼入你的篮筐。”

“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推测,不能排除有人看见了裸露在外的手骨,将它故意投入你的篮中。”

电如银蛇闪过长空,紧接着一道惊雷响起,空中飘下如丝细雨。

货郎一言不发,手下却不停,此时此刻他只想知道,这具白骨的主人究竟是谁,又是谁将ta埋尸于此。

可待他看见尸骨的左半身后,便再握不住手上的锄头。

锄头“哐当”一声掉落在地上,伴随而起的,是又一记响雷,货郎的大脑一片空白,那道雷仿佛劈到了他心里。

他回过神,不停地用手指刨土。

顷刻间,天上倒下了滂沱大雨,不断冲刷着尸骨上的泥。

白骨上是细细密密、大小深浅不一的划痕。他的左手掌尚在,无名指骨却缺了一截。

蝶衣蹲下身,看着地上的白骨说道:“死者为男,骨龄在十五岁上下,死亡的时间约摸在二十年前……”

可是她没再继续说下去,因为她知道货郎已经认出这具白骨是谁了。

他望着眼前的尸骨,呼吸急促,喉间不断发出“嗬哧嗬哧”的声响。

紧接着他两眼翻白,嘴唇乌紫,口中不断冒出白沫。

元氏看见丈夫浑身痉挛,抽搐不止的模样,大喊道:“不好了,他发病了!”

……

半晌后,货郎才在床榻上悠悠转醒。

方才他太过悲愤,导致气急攻心,许久未曾复发的癔症又发作了。

他幼时便患有癔症,发作时意识全无,口舌和手脚会不听使唤乱咬乱抓。

为了防止他咬舌自尽,崔廷在情急之下,用手抵住他的嘴巴。

也就是那时,他在无意识中咬下了弟弟的手指。

自此,崔廷左掌的无名指便缺了一截。

货郎呆呆望着篮中,那只被自己做成不求人的右手。

这只五指蜷曲的手,是崔廷握着刀柄的手。

也是崔廷用这只手,在被他咬下手指后,忍痛一遍又一遍拍着他的背安抚。

可他都做了些什么!

“啊!!”货郎抱着脑袋,崩溃嚎叫。

蝶衣看着眼前这一幕,眉心的褶皱久久难消。

此时所有的安慰都过于苍白,最重要的是查清楚事情的真相。

崔廷分明在二十年前便已参军,且在这期间一直与货郎有书信往来,可尸骨表明他二十年前已经死亡,那么是谁与货郎互传书信,又是谁将崔廷埋在后院?

就在她沉思的片刻,元氏一记眼刀扫向了身旁的榆娘,“是不是你?院子里的紫竹是你栽的,是不是你杀人后埋尸,然后用紫竹做掩护?!”

“不是我,我没有……”榆娘宛若受惊的小鹿,连连后退。

元氏却步步紧逼,“好啊,我当年就觉得你不老实,没想到你还和那奸夫有勾结!原来那个奸夫还是皇宫里的人,是他给你的紫竹竹米吧!”

“你们二人的龌龊事被二郎撞见,于是你和他合谋把二郎杀人埋尸了,”说到激动处,她猛地拔高了嗓音,“我说的,是与不是?!”

“我没有……”榆娘反驳道,话语中明显带了一丝哭腔。

元氏的意思是榆娘曾和奸夫有勾结,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于是蝶衣走上前横臂拦住了元氏,“什么勾结,说清楚。”

元氏瞥了一眼榆娘,道:“我当年看见她在后院墙角和一陌生男人卿卿我我。”

“不是我,我没有!”榆娘又急又委屈,想说什么,却又嘴笨说不上来,只好含泪望着蝶衣。

蝶衣定定看着元氏,“你说她与外男私通,可有什么证据?”

“我两只眼睛亲眼所见,这就是证据。还有当年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街坊邻里都知晓。”她忿忿道。

难怪门口那群妇人会如此欺侮榆娘,原来还有这么一桩陈年往事。

蝶衣道:“眼见不一定为实。除了人证,还要有物证。你说她偷人,除了你还有谁看见,她偷情的动机为何,外男又是谁,可有留下什么物证。”

“我哪知道还有谁看见,那时月黑风高,也就只有偷情之人才会挑那时辰那地方。至于她偷情的动机,不就是因为二郎不在家,她不甘寂寞……”

然而话音戛然而止,元氏意识到自己说漏嘴,猛然捂住嘴巴。

蝶衣敏锐地抓住了她话中漏洞,“榆娘是你儿媳,与崔廷有何关系?你还有什么事瞒着我们?”

没想到元氏避开她的目光,不肯再继续说下去了。

蝶衣想起她先前喝止榆娘时,也是这副家丑不可外扬的模样。

而榆娘当时说了什么?

——“二十年前,我无意中在房内发现这只荷包,里面装了紫竹竹米,这荷包是我为崔……”

如今看来,被打断的那句话是,这荷包是她为崔廷做的。

“荷包是你为崔廷做的?”蝶衣看向榆娘,用的是肯定的语气。

此话一出,元氏便有动作,她一面喊道,“你胡说什么!”

一面上前想捂住榆娘的嘴,却被李长风用剑身拦住。

只见榆娘抬眼瞧了婆婆一眼,还是在她充满威胁的眼神下缓缓点头,她取出怀里的荷包,放到蝶衣掌心。

“你与他……”蝶衣看着荷包,心中隐隐有个猜测,难以确定。

就在这时,躺在床上的货郎直起身,“我来说吧。”

“此事说来话长,其实榆娘原本不该是我的儿媳,而是我的弟媳。她自小父母双亡,是个孤女,平日里就在镇里流浪,是阿廷在路边捡到的她。”

“他们二人相伴长大,两情相悦,青梅竹马,至于后来她嫁给生儿,完全是一个意外……”

原来如此。

蝶衣拿起荷包,向榆娘问道:“二十年前,你在房内发现这只荷包,里面已经装有竹米?”

她点头。

“后院的竹子也是你栽的吗,为什么?”

“是我自愿栽的,我和阿廷说过,我喜欢竹子,所以那时我看见荷包,以为他悄悄回来,将它放在在我枕边,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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