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六点的时候。
太阳还没完全升起的时候,林星极和王二苟两人又被老王的惨叫声吵醒了。
老王的惨叫,方圆几里都能听到。
他老婆拿着洗衣棒一边往老王身上打一边大骂:“你个老东西还不赶紧起床?闹钟都响了这么久了,你耳聋了是不是?!”
“别打了别打了”老王抱头惨叫,身子往后缩着。
他的话落,他老婆的洗衣棒抽得更猛了,边打边骂:“都六点钟了,你这废物还在睡懒觉,不打你打谁?!!”
“老婆我错了别打了别打了啊啊啊啊啊”老王惨叫着缩到了墙角里。
老王因关闹钟晚了一秒,就被他老婆暴打。
老王住三楼,每次他惨叫的时候整栋居民楼的人都能听到。
此时整栋楼的人都被吵醒了,要是讲道理有用的话,很多人早就到老王门前理论了。
王二苟脾气不好,被吵醒了当场就骂娘了,坐在床上破口大骂。
“妈的,这两口子隔三差五就要这么闹一回,搞得鸡犬不宁,不让人安生,**!”
“这老王也真够怂的,被老婆家暴成这样了屁都不敢放一个,要是我的话,我早就告得那老娘们倾家荡产了!”
听着王二苟的叫骂声,林星极躺在床上揉了揉眼睛,疲惫的拿出手机看了眼。
现在也不过刚好六点钟而已。
林星极是凌晨两点半入睡的,也就是说只睡了3.5个小时就被吵醒了。
王二苟骂骂咧咧着,拿着牙刷等洗漱用品出门了。
林星极在床上躺了几十秒才慢吞吞的爬起来。
起来后带着疲惫开始做早餐。
他这么困为什么还要起床呢?
因为每天六点起床是林星极做人的原则。
就算五点睡觉,只睡一个小时,他也还是会六点起床,不要问为什么,因为这是一种态度。
从林星极记事起,他就没睡过一个懒觉,尽管起床没什么事干,他也还是会准时六点起床。
睡眠不足的话可以睡午觉补回来,但就是必须每天早上六点起床。
只因曾经有个女孩跟林星极说,如果你能每天早上六点起床,连续十年,那我就嫁给你。
这句话林星极一直记着,尽管她**。
从七岁那年开始,他就一直坚持着六点起床。
就这样连续了十年,到了17岁的那年。
本以为可以如约。
本以为可以西装革履,抱着一束花,走进礼堂迎娶她。
遗憾的是,那一束花,最终只能放在她的墓碑前。
虽然她**,但六点起床已经成了林星极的习惯。
并且六点起床这个习惯已经持续了二十年。
只要不是昏迷,那么清晨六点,林星极就会准时睁开双眼,这个生物钟像刻进了dna里。
逐渐的,这已经不是一种习惯了,而是一种态度,认真的态度。
王二苟刷完牙洗完脸,然后在小区里狂奔,开始了他的晨跑运动。
等他跑了几圈,等他大汗淋漓回来的时候,林星极已经做好了早餐。
林星极把煮好的白粥倒在碗里,分成了两份。
王二苟拿着毛巾走进来,坐在餐桌前,端起他的那份就埋头苦干。
一碗滚烫的白粥,仅几分钟,就被王二苟造得一干二净了。
这家伙像是没有烫觉,端起碗就往嘴里倒。
三两下的吃完喝完,然后一抹嘴。
王二苟拿起手机又出门了,像平常一样,去给他女神买早餐了,然后再去公司上班。
林星极坐在一旁看老杂志,并没吃早饭。
他是要等粥放凉了才吃,否则太滚烫的食物对食道不好。
等粥凉了他才能吃。
于是就在等着,看杂志消磨时间,十几分钟后桌上的粥才凉了一半。
粥现在还有点温热,既不会烫又不会凉,现在开吃是对胃最好的时机。
林星极放下手中杂志,在餐桌前坐下,拿起勺子然后开吃。
虽然粥已经不烫了,但林星极还是吃的慢条斯理,不会直接往嘴里倒,毕竟他跟王二苟这种粗人不一样。
粥半勺半勺的往嘴里送,吃的很慢,就算再有耐心的人,也都会被林星极耗的没耐心,毕竟这家伙吃东西是真墨迹。
墨迹程度就跟鸡吃米,狗舔面一样。
一碗朴素的白粥,林星极吃了整整30分钟才吃完。
吃完了才慢吞吞的拿着碗筷起身,出门到门前的那个公共水龙头洗餐具。
洗完餐具后,接着又拿着洗漱用品出去清洁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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