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宗喂。”墩子谄媚道:“您得说出来是因为什么发火,奴才才好想办法替您分忧。”
陆凌玖坐在阶上想了想,“回来的时候你看到沈让尘了?”
“看见了看见了。”墩子说,路上那么大个人呢,这都看不见那不是瞎了么。
“他昨夜回了汴京。”
墩子点头,“没错,早晨围场的守卫也是这么说的。”
陆凌玖忽然转头看着墩子,“他大半夜跑回汴京是为了见谁?”
墩子的笑容僵硬在脸上,“这奴才就不知道了。”
“我来告诉你。”陆凌玖说:“他去见余晚之。”
这话让墩子一时不知怎么接。
陆凌玖分析道:“他带着那只捡来的狐狸回汴京,若是回的国公府,不会把狐狸再带回围场,所以他是去见余晚之。”
“有道理。”墩子附和道。
不禁腹诽平时怎么不见你这么聪明?该聪明的时候傻,该傻的时候聪明,完都完了。
“不过……”墩子想了想,说:“若是把狐狸带给三小姐,又为什么要带回围场去呢?”
陆凌玖默然,这一点他也没有想清楚丫鬟重新奉了茶,陆凌玖喝了半盏,搁在一边。
他想起了很多人说过的话。
那个他捡回来的丫鬟说患难之情才能让人铭记于心,余锦囊说她和游远曾共患难,所以她扮成小厮也要去看游远,就连昭仁也说,沈让尘和余晚之也算患难与共,哪是他能比的。
这来来去去,都离不开患难二字。
难道真就是得共历磨难,才能让人铭记?
陆凌玖忽然抬起头,“墩子。”
“欸,祖宗,在呢。”
陆凌玖道:“去把之前我捡回来那个女人给我叫来。”
……
下午的阳光从窗口照入房中,正好打在书桌上,江晚之觉得有些晃眼,但手下没停,还在临着字。
这是她住入宋府以来每日养成的习惯,每日临字看书,宋卿时喜欢她如此,加之宋卿时去了春猎,家中便显得越发无聊,只能做些闲事打发时间。
丫鬟取了帘子来替她挡住日光。
江晚之看了一眼,不由问出了疑惑,“既然如此晒,为什么从前不栽树?”
丫鬟挂上帘子,“回夫人,从前是有树的,是一株十分漂亮的白玉兰,春日里开满了花,到了夏天叶子又正好遮光,只是今年开春的时候大人让人挖了,说要栽一株芙蓉。”
江晚之写完一页,停了笔。
栽芙蓉的事她知道,只是栽了三棵下去,都是栽一棵死一棵,好像宋府的风水注定养不活芙蓉,倒也是奇了。
“芙蓉栽不活就换成别的树。”江晚之说:“总有能活的,夏天来了,没有树荫遮阳,卿时在书房看书不方便。”
丫鬟不再接话,只淡淡地笑着。
江晚之看向她,“怎么了?”
两名丫鬟对视一眼,另一个说:“夫人有所不知,大人栽种芙蓉花,正是因为从前夫人喜欢,大人如此做,也是为了…… ”
看见江晚之的表情,丫鬟的声音越来越小。
江晚之走到窗边,看着院中的大坑出神。
那个女人喜欢芙蓉,可宋府偏就种不活芙蓉,这就是天意,天意让她来到宋卿时身边,让那个女人换进了她的身体。
“你可知道余府有什么消息?”江晚之转头问道。
丫鬟说:“知道一些。”
“我不出门,你挑些新鲜事来说。”
“要说汴京城近来最大的新鲜事,正好就是余府的事,去年九月余府把余三小姐接回了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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