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娇儿媳手撕草原狼》小说免费阅读 lwxs6.cc
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一道纤细的身影闯入众人的视野,拉住大黄马的缰绳,避开后蹄的同时,扶鞍上马,像头飞豹,动作干净利索。
等看清对方的脸,所有人都吃了一惊,竟然是宋若音!她不是不会骑马吗?不是马叫都能把她吓晕过去吗?
小牧仁和狗崽们近在迟尺,已经来不及调转马头,宋若音仍然毫无怯意,只见她猛夹马肚,一松嚼子,大黄马嗖地飞起,跃过挡在前面的小牧仁和狗崽们。
一着地,宋若音立马拉紧缰绳,大黄马喷鼻嘶吼,用后蹄站了起来,坐马背上的宋若音稳如泰山,她身穿一袭棕色蒙古长袍,和大黄马几乎融为一体,像一座小山悬在半空。
后方不远处,一群红褐色的沙鸡受了惊,从雪绒绒的沙柳丛中飞起,振得雪沫漫天飞舞,宋若音骑马入了画,风吹起她皮袍的下摆,好似一朵萨日朗在雪地绽放,分外耀眼夺目。
“牧仁——”苏日娜大喊儿子的名字,跑过去将人捞进怀里,询问有没有伤着哪里。
小牧仁受惊不小,直到被妈妈抱住才敢哭出声,五只狗崽有三只急得哈哈喘气,围着苏日娜蹦来蹦去,似乎也想安慰小主人,另外两只崽“狗仗人势”,背靠主人冲着大黄马嗷嗷叫,责备对方吓到小主人。
大黄马终于冷静下来,意识到自己险些酿成大错,哀哀地看着小牧仁和苏日娜,苏日娜并未责怪大黄马,她呵止狗崽后,将小牧仁放到地上,对马上的宋若音连声道谢。
她说的汉语并不标准,带着很重的蒙语口音。
宋若音居高临下地看着她,表情很淡地点头回应后,拉了拉嚼子,骑着大黄马回包。
大黄马不再挣扎狂奔,它控着蹄子,小跑起来不颠不晃,极力地让坐在鞍上的宋若音更舒服。
看着身披晨光骑马而来的宋若音,乌仁图娅恍如隔世感叹道:“你十三四岁就这模样子。”
草原小孩八九岁就会骑马,也有胆子特别大的个例,萨仁就是其一,五岁就敢上马,十三岁那年,缠着她阿爸分给她一匹新两岁小马训,还是乌珠穆沁马,蒙古马中最好的类群,也是出了名的暴脾气,她用了两天时间就把它压老实了,之后总骑着那匹乌珠穆沁马驰骋在阿拉善,引得多少蒙古小孩甚至小羊倌小牛馆眼红。
宋若音身形瘦小,二十岁的个头跟萨仁十三四岁差不大,加上骑马风姿颇有萨仁当年的影子,难怪乌仁图娅发出如此感叹。
萨仁一双具有突厥血统的深邃眼眸,古井无波地审视着宋若音,对她突然会骑马并不感到意外,她这个人一直都藏得很深。
利索下马后,宋若音将大黄马栓到牛车轱辘旁,乌仁图娅搀着萨仁过来和她道谢,大黄马见到自己的主人,立马用头去蹭萨仁的膝盖,萨仁伸手摸摸它的头。
马倌不像羊倌和牛倌,可以带狗放牧和下夜,平日里除了搭档,和自己坐骑最亲,每匹马都是他们的心肝肉尖。
坐骑对主人也最忠诚,风雨无阻地陪伴左右,马为救主人受伤,甚至丧命这类事迹,在草原上太常见了。
萨仁那匹大骝马就是因为和她并肩作战一天一夜后,伤势太严重送到场部兽医站已无力回天,李先学这才把大黄马给她送过来。
阿拉善地广人稀,哪怕相邻的两个蒙古包也离着十几二十里路,出门没有坐骑,说是寸步难行,也毫不夸张。
李先学跟宋若音是同批知青,因为分组远离百里,两人并不熟络,不过在他印象里,对方一直是一个娇娇弱弱的小妹妹,现在看她还是老样子,身板瘦小,弱不禁风,却把他死活都压不下去的大黄马训得服服帖帖。
李先学顿时对她刮目相看,并激发了日后定要加倍苦练的决心,他们同行的八个知青,到牧区两个月,就送回去三位,牧民背地里都看不起他们,说他们汉人是羊,而蒙古人是狼,李先学不蒸馒头争口气,咬牙硬挺选上马倌,虽然经验技能尚且不足,但他相信,总有一天,他也能成为像萨仁老师那样独当一面的大马倌。
蒙古女人都可以,他们汉人男子岂有不成的道理,看到宋若音在萨仁的教导下马术了得,李先学更有信心了。
草原人的待客之道,哪怕是学生,进了包也得坐主座,萨仁让出北面地毡的位置,自己坐到左侧,乌仁图娅端来热腾腾的奶茶和手把肉,安置好小牧仁的苏日娜进包后,第一件事给萨仁盛了一碗小米奶粥。
几人边喝茶吃肉边聊马群的事情,乌仁图娅的丈夫和大儿子也是马倌,所以一直由她问李先学的话,苏日娜偶尔搭两句,萨仁沉默地陪坐,时不时瞥向坐在角落里的宋若音,对方就像隐形人,一声不吭地从头到尾都在吃东西。
她记得宋若音并不好肉,多吃两块就犯恶心,奈何草原物资匮乏,蔬菜瓜果少之又少,为活命只得硬塞肉食,再小口小口地细嚼慢咽,比草原上的兔子还斯文,萨仁每次看着都难受,这么个吃法能不瘦吗。
今天的宋若音可以说是大变活人,一口奶茶一口手扒肉,吃相如狼似虎,谁要跟她抢似的,转眼瞬间就把一盘手把肉消灭掉。
草原人都喜欢吃相豪放的客人,萨仁脸上的肌肉微微松动,将自己面前的那盘肉往宋若音的方向推了推。
宋若音抬头看她,一双圆溜溜的杏仁眼,充满了感恩戴德之情,仿佛面对再生父母,水灵灵地泛着亮光。
进包前,宋若音脸上几乎没啥表情,这会儿却突然灵动起来?不知道她闹哪出,萨仁板着脸转头回去。
宋若音抓起那盆里的手把肉,用锋利的蒙古刀割一块蘸上调料,一股脑地塞到嘴里,香得她将残留在指尖的油水也舔得干干净净。
手把肉是蒙古人千百年来最喜欢的传统美食,他们从不吃羊羔,多选两岁新羊,并采用古老的“掏心法”宰杀,心脏骤然收缩,全身血管扩张,这样的羊肉最为鲜嫩可口,连骨带肉放进清水里,不加任何佐料调味,用旺火煮沸立马出锅上桌,原汁原味,美味至极。
宋若音是第一次吃手把肉,被其美妙滋味深深震撼到,这是她记事以来吃过最美味的食物,想不通原主为什么不喜欢吃?
她生在末世,八岁那年,躲在通风管道里,目睹了父母从人类被丧尸撕咬到病变的全过程,之后一个人经历了无数次艰难求生,明明跟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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