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金陵城外,一群等待进程的,还有等待出城的老百姓们,看的是目瞪口呆,别说老百姓了,就连金陵府城门上的府兵,也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景啊。
今天算是见识到了一场奇迹,金陵府城最出名的百花楼的姑娘们通通都出来,他们出来不为别的,就是为了送一个人!
“郑公子,以后一定要常来儿啊~”
“郑公子,奴心里您就是最好的人。”
“郑公子,我想跟您走~”
“哎吆~都让一让,我还没说话呢,郑公子,以后再来我们百花楼,照样不花钱!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三楼随便住!
这句话我就撂这儿了,永远有效,只要我活着百花楼在,您随便来~”
……
美丽的小姐姐们,成熟如蜜桃的老鸨,每个人拉着郑乾都不想放手呀!
郑乾能怎么办?
他当然是得雨露均沾。
百花楼就是温柔乡,英雄最怕温柔乡,或者说男人最怕温柔乡,因为这就是刮骨刀,能把人的志气刮没了。
“诸位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后会有期。这世界太大了,我想去看看。”
郑乾脸上充满了女人的口脂印,就连他背着的妹妹巧娘,脑袋上都是口脂印。
十多天的时间,郑乾白吃白喝,关键是还得了很多小礼物,比如他身上所穿的这一身风流倜傥的衣服,马车里多的是衣服,姑娘们送的荷包,手帕,甚至还送了一些簪子玉佩。
郑乾绝对不白吃白拿,他要么做一个知心大哥哥给人灌鸡汤,要么做一个特别毒的人灌毒鸡汤,告诉百花楼的姑娘们:是这世间的错,是世道的不公,造就了你们的苦难,与其责怪自己,不如埋怨别人!
百花楼众人:嗯……虽然很邪门,但是觉得还挺有道理。
郑乾能说会道,跟任何人都能搭上话,三教九流就没有他接不上话的存在。
就连龟公张三开始很讨厌这个,长得像小白脸的郑乾,现在最难受的就是他,他觉得这辈子就没有这么懂他的人。
其实郑乾就是一个社交恐怖分子,他的天性得以放纵,他就觉得除了自己讨厌的人,他不想搭话,剩下的人不成好朋友,那就平平之交。
“大家都回去吧,送君千里,终有一别,相遇即是缘分,但终有一别!总有一天你们会听到我的名字,我的名字无论好坏,肯定得响彻整个中原大陆…”
“哈哈哈~到时候你们不要震惊,哈哈哈~”
郑乾坐在马车上,马车里妹妹睡的香喷喷,他热情地冲着大家告别。
钱文俊则是突破重重包围,整个人都觉得飘香十里了:“郑兄弟,为兄前来送你了。”
钱文俊一挥手,小厮多宝已经将大包袱送上,里面有金子有药,有各种旅行需要的东西。
郑乾赶紧拱手:“多谢钱兄,小弟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钱文俊拍拍郑乾,他真是打心眼儿里面羡慕嫉妒,这个已经在金陵闯出名气来的人,他要是有这能耐,生意早做好了。
钱文俊:‘我该如何提醒郑乾,他在金陵府少爷圈里的名声,已经差到了极致,无数男人骂他,但是又恨不得取而代之。’
*
镖师乌天涯本来不打算跟着任务往北边走,但是他还是想听郑乾讲故事。
本来一个商队打算去北边做生意,但是不知道得到什么消息,他们突然不去北边做生意了,然后就赔了定金。
但是镖局里的镖师们不能没饭吃啊,然后接到了护送的任务,护送一家子北上京城,这一路正好就和郑乾顺路了。
乌天涯本来已经跟镖局里面的兄弟们说好了,说他认识个小子,可会讲故事了。
现在说实话,要不是他认识郑乾,他真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套麻袋,揍郑乾一顿。真tmd惹人烦!
大镖师全平已经抽着烟袋,皱着眉,脸上一道从左至右的伤痕,差点把他脸给分成两半,显得尤为恐怖。
‘他娘的,哪来的小兔崽子,这么招女人喜欢,老子就算去花钱到百花楼里都被赶出来,唉唉唉……只敢去暗窑子…’
‘令人讨厌的臭小子,百花楼的老鸨一直就是个死要钱,怎么这次这么大方看上这小白脸了,’
‘这小白脸有什么好的,不就长得帅一点,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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