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的七月,川省下面的一个小县城的一个叫黄家嘴上的生产大队。
太阳已经下山了,在地里劳作的社员们陆陆续续地收工了。挺着八个月大的李想娣却是牵着二女儿的手,端着一盆衣裳准备去小河沟里洗衣服。
以往李想娣都是大中午顶着大太阳去洗衣服,因为没办法,她男人宋兴国在部队里,她又不得公公婆婆的欢心,两个女儿又小,她这个小家家里家外都得靠她自己。
在昨天晚上之前李想娣也没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因为女人大多数都是这样过来的。她婆婆亲妈,村里的女人哪个不都是家里家外一把抓。更何况她本来就不得公公婆婆的欢心,再加上她前二胎都是生的女儿,这让公公婆婆更加不喜。所以,她也没指望公公婆婆能搭把手,谁叫她肚子不争气呢?
可经过昨天晚上那一场梦,李想娣不这样想了。
昨天晚上她做了一个梦,梦里面说她生活在一本书里面,这本书叫《七零之国民好后妈》。
既然是后妈,她自然不是这本书的主角。而她只是一个配角,最悲催的不是因为她是配角。最悲催的是她就是那个生三闺女难产的前妻。
没错,她是这本后妈文里的那个短命前妻,压根都没有出过场。只是活在别人的嘴里。
按照剧情,她生三闺女难产而死。因为是闺女的原因,公公婆婆不但不带,还趁着宋兴国没回来之前直接把孙女送人了。还好宋兴国即时找到三闺女,要不然这个女儿怕是连命都没了。
亲爹亲妈来这么一出,宋兴国自然不敢把孩子留在家里。李家那边到是可以帮忙,只要你钱给得足,他们就可以帮你带孩子。可宋兴国知道李家那边比较重男轻女,不,应该说现在大多数家庭都比较重男轻女。但是李家又是其中之最。他们家生了五个闺女,才总算生了一个宝贝儿子,如果把女儿放在李家,就算有什么好东西,肯定进不到女儿的嘴里。
最后宋兴国迫于无奈,只得再娶个婆娘,并且结婚后直接带着三个女儿和后娶的婆娘一起随军。因为他觉得只有把闺女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他才会放心。
既然是国民好后妈,这个后妈自然不是什么恶毒后妈。整本书都在写女主是如何疼爱她的孩子,跟她男人打情骂俏秀恩爱。就算女主最后给她男人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女主对她这个前妻生的三个孩子还是识如己出,她儿子有的,三个孩子也有,还把他们都培养成有用的人才。她男人爱她,女儿们敬她,一家人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一想到这,李想娣就想骂人!
她上辈子究竟是造了什么孽,直接被作者给写死了。最后男人是别人的,女儿是别人的,她活着的意义难道就是来体现女主的好。
“兴国家的,我看你脸色有些不好?是不是肚子不舒服?”对面走来一个端着木盆的妇女,想来衣服是洗好了准备回去。
“大伯娘。”李想娣打了声招呼,脸上带着笑道:“刚才是肚子里的孩子踢了我一脚。”
“那就好。”宋家大伯娘见李想娣肚子没事,这才放心。“你肚子都这样大了,怕是不好蹲下洗衣服,你把盆子给我,我帮你洗吧。”
说着,宋家大伯娘把手里的盆子随手一放,直接抢过李想娣手上的盆子。她是宋兴国的亲大伯娘,再加上自家小儿跟宋兴国感情又最好。以前没看到,现在看到了,自然是能帮一把就帮一把。
“那就麻烦你了大伯娘。”换着以前的话,李想娣肯定会拒绝,毕竟大家都是这样过来的,你却要让别人帮忙,不就显得太过娇情了。再加上她也不想欠别人的人情。
可自从知道她要死之后,李想娣都看开了。毕竟这命都快没了,还能有什么看不开的。
“这有什么好麻烦的,顺手而已。”宋大伯娘不在乎地摆了摆手。然后继续说道:“你肚子怕是有八个月了吧,兴国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
“前些日子他写了信说请不到假,这次怕是又不能回来。”说着陈想娣无奈地叹了口气。人人都说她嫁了一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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