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36(一更)
【冰糖葫芦!】
***
刚从被乌莲、鸡头米、藕带包围的衡山城回来,其实乔茜也没有什么过年的实感。只不过算算时间差不多了,这才强行提起兴致,拉着朋友们一起出门逛街去。
直到进了眉镇,年味儿才扑面而来。
镇中一片热闹,熙熙攘攘地全是人,各家的铺子都贴上了年画儿,秦琼和尉迟恭那威猛的模样真是可以一路从街头看到街尾去。昨夜下了一场大雪,今早上,街面上的雪却已被扫得堆成了一个个的雪包,露出了……还挺滑的青石板路。
……怪不得大家走起路来都小心翼翼的。
而且冬天嘛,人们都穿得厚厚实实的,这样子走路时,就有点像是鼓鼓囊囊的企鹅在走路,身子一左一右的晃。
还有人双手一踹,脖子一缩,整个人像个虾米一样拱起来,脑袋也不东张西望,只管顶着风前进——这样的人,大概是不买年货,只想快快回家。
不过大家都喜气洋洋的,快过年了,人人脸上都带着个笑颜色,不愿意做出晦气的表情。
乔茜还没吃饭呢,进了镇子,她也不含糊,直奔目的地——张记酱肉铺!
远远的,她就瞧见了铺子门口支起来的那口大锅,就坐在灶上,底下的柴火烧得旺旺的,那姓张的老板手里一口菜刀,“笃笃笃笃笃”的在案板上跺肉,锅子一开,带着肉香的白蒸汽都能飘老远了。
乔茜的双眼亮晶晶的,随手就拉过了自己身边的人:“走走走,咱们吃肉去。”
结果一扭头,和一个陌生人面面相觑。
阿飞正站在她侧后三步的位置瞧着她。
乔茜:“…………”
阿飞:“…………”
被她拉住的陌生人:“…………”
乔茜唰地一下放开了那人的手。
陌生人含糊地说:“哈哈,刚吃过了刚吃过了。”
乔茜也含糊地说:“哈哈,那下次啊下次。”
陌生人继续含糊:“嗯,嗯,下次一定,走了啊。”
乔茜也继续含糊:“嗯,嗯,路上小心啊,回见!”
对方把手往身前一揣,含糊地冲她笑着点点头,脖子一缩,又匆匆走了。
阿飞回头瞧了那人一眼,淡淡问:“他是谁?”
乔茜耸耸肩,很自然地说:“不认识。”
阿飞:“…………”
阿飞:“?
乔茜双手叉腰:“都怪你,害我这么尴尬……快点把手伸出来!
阿飞:“…………
阿飞想到她刚才一下子拉住别人的胳膊。
少年的薄唇抿了一抿,什么话也没说,把左臂抬起来。
今天他的衣着相当讲究,漆黑衣袍、腰勒革带,袖口收得很紧,带着皮质护臂,紧紧裹在手腕之上。一只修长、洁白而骨力凸出的手安静垂下,指甲修剪得短而圆润,似乎很有少年人的纤细感。
然而这少年的虎口与指腹上,有着一层厚厚的剑茧,如果擦过人的皮肤,或许会让人感觉到一点粗粝的触感。
这衣裳当然不是他自己搭配的……要阿飞自己搭配衣裳,他只会把那两套最朴素、最简单的皂衣换着穿,换洗的时候,就自己端着盆蹲在院子里搓衣裳……完全想不起来用洗衣机。
一只超原生态的小雪狼,生活习惯不会因为几个月的驯养而改变。
——亦或者是,他认为自己只是这里的过客,迟早都要离开,所以不愿意让这里过多的改变他?
或许是吧,只不过真的很浪费洗衣机——乔茜自来了古代才发现,很多衣料啊,是真的那么脆弱,完全不适合用洗衣机!而且大部分鲜亮的衣料都掉色超严重的,完全没办法实现“攒一盆衣服一起扔进去洗的场景。
只有阿飞和一点红的衣裳最适合扔洗衣机,反正都黑漆漆的,还是粗布衣裳,随便造。
……扯远了。
总而言之,今天的衣裳是乔茜搭配的,漆黑衣袍上头别有玄机,乃是用金线绲边,又以金线绣了简单的祥云纹样,腰间系上宽的革制腰带,勒出一把劲腰来,袖口也收紧些,绑上护臂,就很利落啦,尽显武人风范。
帅!
漂亮的小少年就是要打扮起来嘛~~
结果阿飞说:“这护臂无用。
毕竟只是很薄的一层皮革,一般的护臂都是用铁做的,如此,才可防止对手突然点腕,皮革是防不住这招的。
乔茜:“…………
乔茜:(个_个)
乔茜阴暗地盯着阿飞,不说话。
阿飞:“…………
阿飞的鼻尖浮出了一滴冷汗。
所以他最后还是乖乖就范……不过他不会带冠,所以还是随便扎了个高高的马尾,就这么出门了。
乔茜感觉非常满意,路上的路人们显然也很满意,他就只是在小镇上晃
了这么半圈,已不知道有多少人远远地瞧他、走进了又装作没在看的样子,脖子一缩眼神飘忽。
所以……刚才那个被她随手抓住当成阿飞的幸运路人,该不会是在偷看阿飞吧。
乔茜:思索.jpg
算了,不要紧!
阿飞轻轻地抿了一下嘴唇,依言把他的手臂伸到了她面前,却并不打算看她,侧着头,耳朵根子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冻的,稍微有点红。
乔茜每次瞧见他这种又冷淡又别扭,但是十分乖巧听话的样子就觉得好笑,觉得他真的很像那种未来会很高大威猛、但现在还是毛茸茸的雪白小狼,忍不住很想撸撸他的脑袋,让他发出又抗拒又舒服的呼噜声。
正巧,这时,旁边有个卖冰糖葫芦的老人路过,那一抹亮晶晶的鲜红被乔茜的余光捕捉到,她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眼疾手快地取了一只,塞进阿飞抬起来的那只手里,兴奋地道:“阿飞有没有吃过冰糖葫芦呀?
阿飞:“…………
阿飞瞪着手里的冰糖葫芦:“…………没有。
乔茜道:“也是哦……
对哦,阿飞小时候是生活在荒野里的。
荒野里当然有山楂,但想要把山楂加工到可以入口的程度,那就需要很多很多糖……阿飞大约并没有什么机会去吃糖。
况且,即使他可以忍受那种极致的酸,但山楂其实也不适合当做充饥的野果……
乔茜忍不住露出了同情的表情。
冬天怎么可以没有冰糖葫芦呢!
乔茜记得她小时候放学,从学校门口出来,要走一段路才能到公交车的站点,那条路上就有很多她小时候可馋可馋的好吃的了……夏天有六毛钱一根的钟楼小奶糕和凉皮,冬天就是奶茶、关东煮和冰糖葫芦。
那时候奶茶还是冲粉的那种呢,奶茶店的架子上花花绿绿摆了一排。关东煮的小店里热气腾腾的,她每次都要考虑很久吃什么,店主也不催促,就笑眯眯地等着,用一只一次性纸杯装好,问她汤多要点还是少要点。
那当然是要多来点啦~
冬日的天黑得这样早,乔茜和她的小伙伴们走在路上,没踏出一步,就好像把今天的日光踩下去一点,路灯一盏一盏的亮起,她的嘴巴里呼出了白色的雾气,双手捧着暖呼呼的关东煮,一点儿也不冷。
吃完了关东煮,最后就去吃一个冰糖葫芦!她喜欢吃扁的冰糖葫芦
尤为爱吃外头裹得那一圈糯米纸。她的小伙伴这时候手里已经没有闲钱了只能很眼馋地瞧着乔茜手里的冰糖葫芦。
这时候乔茜就会很慷慨大方地把手伸出去说:“你先咬一口!”
美食要分享才美味快乐要分享才加倍。
她在年纪很小的时候就懂得了这道理。
所以她立刻就扭头道:“喂!你们吃不吃冰糖葫芦呀~~”
陆小凤伸手取了一支张开血盆大口嗷呜一口。
“喀拉”一声脆响裹在山楂上的那一层薄而脆的糖壳在他口中碎裂糖壳的清甜与山楂果的酸香在一瞬间挤满了他的口腔令人止不住地分泌口水。
啊!冰糖葫芦最好吃的一口莫过于此了吧。
陆小凤也很久没吃到这一口了大手一挥:“买!”
乔茜海豹鼓掌:“好耶!听见没有听见没有今天全场陆公子买单!大气真大气呀!”
一个揣着双手路过的路人差点一跤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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