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寂静无声,屋里两人闲话家常。
世界一片静好。
宋凛冬抓住林初夏柔嫩的小手放在手里揉捏。
小丫头的手略微有些粗糙,握在手里却异常的绵软,好似没长骨头一般。
也不知道她的手怎么长的,和他的手完全不同。
手背上生着冻疮,掌心有厚茧,一看在家就没少做事。指腹和握笔的两个指节处也有薄茧,这是读书写字留的。
一张小脸好似还没有他巴掌大,眉眼如画,唇红齿白,每一处都好似长在了他的心坎上。
这样的小姑娘,他能娶回来,大约是他上辈子烧了高香,才有这好事。
如果林初夏再胖一点,再娇养段日子,想必比现在还要漂亮。
宋癝冬暂时还没想好做什么,又是新婚,他准备家里的事情包括洗衣做饭他都包了。
给小媳妇的手和小脸再好好养养,养得嫩一点,到时候还不是便宜了他。
至于学校,小媳妇想读就读,别说读大学,就算她以后想再往上读,他宋癝冬也不拦着。
只有没本事的男人才怕老婆有本事,怕老婆比自己强。
他宋癝冬,才不是那种孬种。
等到院子里有人说话的声音,宋癝冬才松了手出去招呼。
林初夏脸皮再厚也不能再在床上躺着了,她收拾好屋子,穿了鞋,又将头发梳好,编了个大辫子拖在腰际。
衣服还是昨日的那一身,朴朴素素,根本不像个新娘子。
当然,就算林初夏想穿的好点,也没衣服给她穿。
穿好衣服,林初夏拉开房门,宋志刚媳妇李梅刚好一脚踏进院子里。
李梅看着林初夏嫩白的小脸,脸上的笑就立刻弥漫开来:“怎么起这么早啊,不再睡会。”
林初夏无语地看看已经高升的太阳,这还早。
“不早了,嫂子,需要做什么,你说我做。”
“不用,不用,都现成的。”
李梅将手中的包裹递给林初夏,“这是我一早去街上买的,你试试,合身不?”
“什么?”
林初夏看着李梅手中的包裹发愣,“嫂子,这是什么?”
“看我,也不和你说清楚。”
李梅笑着一拍脑袋,推着林初夏往屋里进,边走边说。
“这是冬子昨晚让我给你买的衣服还有鞋,你试试衣服大小,还有这鞋的尺码也是冬子给我的,也不知道合适不合适。”
崭新的对襟绸缎花棉袄,一条黑色长裤,一套藏青蓝的秋衣秋裤,加上一双灯芯绒棉鞋。
林初夏不可置信地看着床上摊开的衣服,问道:“这是给我买的?”
“是啊。”
李梅拿了绸缎花棉袄放在林初夏身前比划,“早上我去的早,商场八点半才开门,这花袄子我一看你就能穿,你皮肤白长得又好,穿啥都好看?”
穿啥都好看不假,可李梅手中的衣服在林初夏眼里却实在是有些土气。
还有这带拉链的秋衣秋裤,那么有年代感地摊在床上,让林初夏都不敢想象自己穿上是什么土大妞形象。
当然,再土也比她身上这身林初春穿旧的旧衣服强。
也不讲究什么洗不洗,林初夏换了棉袄和长裤,又将大棉鞋穿起来,觉得整个人都暖和了许多。
至于秋衣秋裤,她还是决定洗过了再穿。
李梅听林初夏说要把秋衣秋裤洗了再穿,不由直摇头:“那有新衣服不穿就洗的,这衣服洗了就不挺括了,那还叫什么新衣服。”
“嫂子,我知道新衣服穿了好看,可贴身的衣服还是洗洗穿舒服。这衣服工厂做的时候那么多人摸来抹去,说不定还掉在地上沾过灰,不洗总觉得穿身上痒,不舒服。”
“我说每次给宋秦穿了新衣服他一个劲的说痒,我还以为是他没洗澡呢。”
李梅一拍大腿,“以后我也洗,你这么一说,不洗我都觉得膈应。”
看时间不早,林初夏将衣服换好,棉鞋也穿了,李梅也不再唠嗑,急着去厨房准备中午饭,还叮嘱林初夏别出去,外面冷。
自始至终,李梅都没多看一眼林初夏脱下来的旧袄,还有她那用针缝了又补的单鞋。
林初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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