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朗在后头打完下手,舀了水洗手,看到一个小厮模样的人经过。
善堂里没有小厮,今日庞家来人,应是那头的。
云朗见他弯腰捂着肚子,便上前询问怎么了。
小厮摆手,道:“没事,肚子突然有些不舒服。”
他刚直起身,忍不住又弯了回去,还是有些受不住。转头求云朗帮忙,“这位小哥,你能不能帮我把茶水给郎君送去?”
“我?”云朗愣了下,“我怎么能去郎君跟前?”
小厮当他是怕被误会,惹麻烦。
于是说:“放心,郎君最是和善不过,我看你也是善堂的,那就是自己人嘛。帮帮忙,拜托了,我真得去趟茅厕!”
云朗看他憋得面容扭曲,其实也想知道帮自己的神秘人和庞春明有没有关系,便答应了。
他端着茶水过去。
家丁将给善堂带的东西安置好,回禀了庞春明后便退下了。庞春明翻起善堂管事送来的账本,除了他,没有其他人。
秋风拂过,窗外的叶子沙沙作响,门外有人敲门,“郎君,小的来送茶水。”
“进。”
云朗深吸一口气,端着茶水进来,带上门。
“郎君。”
他快速瞄了眼,面前的青年眉如远山,温和雅致,一双桃花眼不笑时也带三分笑意,仿佛看的不是账本,而是《诗经》。
他在南风馆的这些年,非要说有什么收获,那便是察言观色。
云朗将茶水倒好递过去。
庞春明接了却没喝,从账本中抬起眸,出乎云朗的意料,庞春明将陶杯推到了他面前。
云朗微愣,但见庞春明面色温和,用眼神示意他,“尝尝看。”
云朗忐忑地接过陶杯。
难道自己做错了什么?还是茶水有什么问题?
抿了一小口,眉头不由皱起——好苦。
庞春明仿佛早有预料,微微一笑,放下账本。
“苦丁茶,先苦后甘。自那日后,许多人对你有所改观,拿到卖身契,离开南风馆。从前皆如昨日死,从后皆如今日生。我答应的皆已悉数做到,这样的结果,郎君可还满意?”
云朗手不由握紧陶杯,听到这儿,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帮他谋划这一切的神秘人就是庞春明。
他连忙俯身冲青年拱手行了一礼,“郎君之恩,云朗铭记于心。不过...”
他迟疑地直起身,挪着目光向上,试探地问:“郎君为何帮我?就不怕我拿了那二百两银子,事成后直接离开吗?”
云朗努力克制自己的紧张,但在庞春明看过来时还是忍不住避开目光,眼睫忍不住微颤。
庞春明将他的神情尽收眼底。
“你有你的选择,我有我的选择。你想离开去另一个地方改头换面、重新开始,这也无可厚非。就算你真跑了,那这世上也只是多了一个脱离苦海的人,我有什么好怕的?”
云朗心中动容,但还不敢完全信任。
“旁人说的果然不假。庞郎君,是个君子。”
不料庞春明听到这话却笑了,身子朝后微仰,仿佛是在和人闲谈,忽然被对方调侃了似的。
“你可别给我戴高帽。”
庞春明婉拒了君子的说法,“咱们有言在先,这是一场交易,我还要和你谈生意的。”
云朗闻言,不由心中一轻,始终紧绷的肩膀也沉了下来。
庞春明继续道:“你既然没走,我便当你还想同我做这笔交易。”
“是。”云朗点头。
庞春明笑了笑,没立刻说这笔交易的内容是什么,而是说:“今日来善堂,没有见到云郎君,还以为是故意躲着在下,看来是我多虑了。”
云朗没想到他会在意这个,于是解释道:“郎君误会了。在得知这间善堂一直是由庞家出钱时,我的确怀疑过郎君的身份。但整件事从头到尾,连当初送来那二百两银子郎君都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我以为郎君不想让人知道我们有联系。所以...”
庞春明眼中多了几分笑意,将一张叠好的纸从桌上递过去,云朗打开一看,上面都是些草药的名字和剂量。
云朗:“这是?”
“这是‘毒汁’的解药配方。”庞春明:“你人很聪明,演技也很好。”
云朗摸上自己的脸,却只碰到了绷带,有些不好意思。他知道庞春明指的是什么。
庞春明:“你应该也发现了。放心吧,那不是什么毒汁,只是我一个走商队的朋友倒腾来整蛊别人的药水,按照配方上的药材洗上两三回就没有了。”
原来如此。
云朗心道:难怪把毒汁倒在脸上的时候一点也不疼。
他当时也很意外,但还是立刻装出非常痛苦的样子。
他在南风馆挨过打,最严重的时候被打到皮开肉绽,他知道什么样的声音最凄厉,让人听起来最惊心。
显然,这场苦肉计最后很成功。
云朗拿着配方,将心中的不解问出。
“既然不是毒药,郎君为何不一开始就告诉我呢?万一我舍不得这张脸——”
庞春明也不和他兜圈子:“因为,出了火坑再主动跳回去的大有人在,而我不和想走回头路的人合作。”
云朗怔了怔。
庞春明的手指在桌上点了点。
“其实真正救你的不是我,你最该谢的也不是我,而是你自己。如果当时你有哪怕一丝的犹豫,这件事我都不会管。所幸,你很有决断,我也没看错人。东西我给你了,用不用,在你。”
他说得很随意,指的仿佛是当初那封信,又好像此刻这张配方。
“郎君,你当真是...”云朗不由一笑,至此,对庞春明再无疑虑。
“可,小人身无长处,实不知哪里能帮到郎君?”
庞春明看出他的担心,“云朗,当你站在伯乐面前时,你不该自谦,而该直接问他想让你做什么。你该相信他的眼光,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到。”
我既选择了你,担心就是多余的。
云朗眼里亮了亮,“是。郎君想要云朗做什么?”
庞春明满意一笑。
“我知道你改了老张的衣裳,很不错的想法,有伤患或行动不便的人家,这样的款式倒是方便打理。听说你之前也帮李家二郎改过衣裳?”
庞春明在选定云朗前调查过,他母亲是江南有名的绣娘,只可惜过世太早。云朗从小耳濡染,针线手艺也巧得很,可惜被卖入勾栏,不然凭这手艺他也能养活自己。
提到李仲良,云朗神色黯了黯,对这个人他内心其实有些复杂。
“是。”
当初他气李仲良不珍惜他给的东西,荷包系在身上都能弄丢,便给他改了衣服,在外衫两侧加了口袋。
云朗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下形状大小。
“起初,他自己穿着也说方便。东西直接揣,想要直接拿,后来被他朋友看到笑我改得有些不伦不类,就不好意思穿了。”
“我后来想了想,李二朋友说的也并非全无道理。他们大多是富家子弟,身边都有长随小厮,哪需要自己拿东西。再者,丢东西事小,失礼事大,很多场合的确不合适。”
庞春明不以为意。
“我觉得这想法挺好的,你后面说的也有道理。场合、规矩...大人们有不接受的理由,但是这世上穿衣服的又不只有大人。”
云朗猛地抬头看他,“郎君的意思是...”
“孩子的偏见少,接受能力也强,你没有想过做给他们试试吗?”
因为善堂的孩子们,庞春明以前就想到过。
城中的成衣铺子不少,店家、裁缝都会花心思去设计男女的式样,尤其是女子的衣裙,颜色、款式、搭配花样百出,但至今仍没有一家专门针对孩子的。
没有人做,就意味着存在商机。
之前是一直没有合适的人选,现在他觉得云朗正合适。
“庞家也有自己的成衣铺子,你不想试试吗?”
云朗自然是愿意的,但...
“可是郎君,就算孩子们不在意那些,最后花钱的还是大人。他们不接受,也会愿意花这个钱吗?”
庞春明语气轻松:“彩衣娱亲里的父母对着七十岁的儿子都能将规矩、体统放到一边,觉得欢喜可爱,面对真正的孩童稚子,就更没那么多讲究了。孩子小的时候干什么不可爱?你好好做,他们会乐意的。”
他合上账本,起身朝外走。让云朗慢慢考虑,他等他的好消息。
庞春明回来的时候,沈愁飞还在玩跳皮筋,老远就能听到他的抱怨声:“你们放那么高,谁能跳过去?”
孩子说春明哥哥就可以,沈愁飞不服,他说:“我虽然跳不过,但我可以翻过去。”
翻?
庞春明微一挑眉,走到院门前看到沈愁飞一个侧翻,连皮筋都没碰到。他为了耍帅,翻的时候胳膊环在身前,完全没借助双手,翻完转身就成了一个得意洋洋的抱胸姿势。
“怎么样?”
“哇!哥哥好厉害,再来一个!”
沈愁飞跟孩子们炫技,表演连续后空翻,获得哇声一片。
听到一旁传来掌声,转头,见是庞春明。
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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