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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骨

第24章兽骨

椒房殿。

陈王请旨赐婚一事有了了结,陛下的身子无大碍,皇后不便在甘露殿久留。

“流钥,我们派去蜀中的人,现今在何处?"皇后揉着额头,询问着身旁人。

“回娘娘,巴蜀外的官驿俱通行无阻,但到了利州,便有驿官不肯放行,总得周旋个一日,所以我们的人马至今没到州府。"流钥回禀道。

这话方了,两人都觉得不对劲。

萧谨华既敢背着李将军向陛下请旨赐婚,便是在蜀中各官驿都提前作了安排,是不想消息那么快传到李将军耳中。蜀中山高水远,不走官驿官道,消息到蜀中总要一月半的时日。

为掩人耳目,派去的信使并未报出椒房殿的身份,但名义上也是官使。无缘无故不为官使放行,乃是大罪。已是最快了。

可李将军的奏疏,今日快马加鞭送达长安。说明这消息早几日已被李将军知晓。

是有旁人递了消息,且在朝中地位不低,否则不可能越过陈王的势力,将此事这么快告知李将军。

会是谁呢?

此事不算大,其中既无利害关系,也没什么好处。“娘娘,许是…陈王在长安的人递消息过去,想卖李将军的好。"流钥猜测着。

皇后点点头。

也只能如此料想。

“再遣人盯着些晋王,若有朝臣私下拜见晋王,必要向本宫报来。”

“是,娘娘。”

流钥才走,外殿的小黄门快步入内。

“娘娘,三位姑娘前来请安。”

“让她们进来。”

自上次云湄被安插在身边,郑明珠便对来到椒房殿发怵,总觉得是皇后在试探自己。

她跟在郑兰身后,不多说话。姑母问着,便答应一二。这当口,说多错多。

“陛下不允陈王于长安内逗留。想必明日会启程去巴蜀。”“你们与陈王,多少有几分兄姊的情分在,明天便去长安城外送一送他。"皇后说这话时,目光落在郑兰身上。郑明珠便不必说了,前日差点挠花萧谨华的脸。她沉默着,不言语。

“珠儿,陈王此去,大抵不会再回长安。这么大个人。也别再闹小孩子脾气,面子上总要过得去。”郑明珠不情不愿,哼哼着:

“是,姑母。”

郑明珠口中答应,心里盘算的,是如何躲过去。她不愿意见萧谨华,哪怕是最后一面。

若每次相见,想起的都是从前的姐龋,和不堪回首的往事。那么不见也罢。

第二日晨起,郑明珠干脆不梳洗,只披着绵软的里衣,方便佯装生病。

下榻后,她自行去殿中储物的小阁之中,在琳琅满目的金玉珠宝和名家书画堆里,翻找着一个早该丢弃的东西。那是一只狼王首骨。

因年长日久,狼骨已经微微泛黄。眶骨凸起,兽牙尖利。只观这骨头,便能知这是一头何其凶猛的野畜。在首端的面骨上,镶嵌了几颗细小而劣质的珍珠和贝母。当初从乌孙归来时,几经波折,这完好的骨头也颠簸出细碎的裂痕。这几年一直压在箱底,故而今日才瞧见。郑明珠将狼骨捧在手中,顺着兽齿间的缝隙向内看,久久不能回神。

这东西,原就是萧谨华的。

今日,便还给他。

侧殿的郑兰姐妹二人,不知道郑明珠不想去长安城外相送,在殿外候了一刻钟,亦不敢催促。

最后二人怕误了时辰,进去询问。

“你在这做什么?"郑竹见郑明珠蓬头裸衣,不知拿着什么骷髅发呆。

.……“郑兰能瞧出郑明珠的心思,问道,“大姐姐若身子不适,不去长安城外也好,姑母那里自有我们解释。”“姐姐可有什么话,要带给陈王殿下的?”思绪骤然被打算,郑明珠回过神,恰听见最后一句,回应:“没有。”

而后,她走上前去,将手中的狼骨递给郑兰。“把这个给他。”

“好。“郑兰虽一头雾水,但没有多问。她话音刚落,手中的狼骨便被一旁的郑竹抢了过去,紧紧抱在手中。郑竹瞥着郑兰,眼中闪过一丝不信任。像是怕这人动什么手脚一般。而后,她自知此举不妥,找补:…二姐,我来拿。”

“郑明珠,你都在殿中藏了些什么呀,也不嫌骇人。”“长安城里哪个姑娘如你这般野蛮。”

郑明珠听郑竹念念叨叨,见二人走远上了马车,便重新卧回榻上,不再理会。

入秋后,长安日渐寒冷。晨间白露撒在枯黄的草地,踩上去泛着绵密的碎裂吱呀声响。

廊亭之侧,一人一马,迁延停驻。

亲王前去封地,本该由礼官拟定商议,拜别皇帝,百官相送。但事从权宜,送者寥寥。

“三哥哥!”

隔着丛林秋草,女子甜软的声音听不真切。萧谨华怔住,有一瞬晃神,侧首回望过去,寻觅着声音的主人。两个郑家的姑娘从不远处的车马上下来,小跑着靠近。郑兰向他招手。

他盯着宝车随风飘动的帘盖,也不知在期待着能跳出个什么人来,哪怕是讥言冷讽几句,也能让这空寂一路生出点活气来。

可是,什么也没有。

“二妹妹,三妹妹。"萧谨

华还不至于对前来相送的两个小姑娘冷脸,淡笑着点头。

“蜀中湿冷,三哥哥去了,定要及时添衣。“郑兰拿出今晨做的糕点食盒,交给萧谨华身后的随行侍卫。互相寒暄几句,到了该启程的时辰。

萧谨华转身,走向亭畔红璁,脚步极慢。

方才郑兰和陈王在寒暄,郑竹没有插话,此时才想起郑明珠的嘱托,叫住萧谨华:

“殿下!等等。”

她将手中盖着绸缎的狼骨递上,说道:“这是大姐姐让送来给殿下的。”

掀开绸布,狼面骨上镶嵌的贝母折照日光,明亮晃眼。萧谨华拎起骨头,问:“她说什么了?”

郑竹被问住,看了一眼郑兰,摇摇头。

郑明珠什么也没说。

而后,众人只见萧谨华阔步跨上烈驱,勒转缰绳,打马直向长安城内去。

未央宫城门侍卫森严,来往随行需事先报递。萧谨华策马入洛城门,连闯三道卡。

直奔口口文星殿去。

“郑明珠,出来!”

萧谨华横眉竖目,来势汹汹,手中提着一柄兽骨,仿佛殿中之人是生死之敌,如此模样吓坏了守在殿门前的思绣和云湄,她们尚未行礼便被攘至一旁。

“陈王殿下!殿下,我们大姑娘今日发了寒症,方才服了药睡下。”

“殿下!"思绣爬起来想上前去拦。

珠帘碰撞,叮当作响,萧谨华闯入殿中内寝,立在榻前。他看着榻上被锦被包裹严实的人,探出一指勾开一角。只见少女睡眼朦胧,面颊留有软枕绣梅的印痕,红扑扑的,半点不像生病模样。

晨间回笼觉总爱多梦,郑明珠方才睡了小半个时辰,却做了个长梦。

她梦见了从前在乌孙的时候。

那时乌孙与大魏在边城开战,萧谨华为质子,备受欺凌。而她作为萧谨华身旁的一个婢女,自也好不到哪里去。有时劳累一整日,在马厩中昏昏欲睡,半梦半醒间都在担心心被单于拉出去祭旗。

后来战事和缓,双方依然僵持着,大魏始终落在下风,他们的处境依旧艰难。

尤记那是乌孙一年一度的围狩。按照乌孙习俗,便是在几片山野之中,放入恶狼沙鬣等猛兽,参与者只要能打败对手,猎得狼王,便被称为勇士,加官晋爵。

那年则与往年不同,猎物中不光有猛兽,还有大魏的战俘以及大魏金尊玉贵的皇子。

那些嗜血成性的乌孙人红了眼,个个跃跃欲试。当愤恨淹没所有的感官,恐惧反而成了勇气。郑明珠和萧谨华一同被扔进山里,可她那时候半点都不害怕。她甚至觉得自己在乌孙待久了,也成了疯子。

明面上打不过,他们便躲藏迂回,设计让这些乌孙人自相残杀。最后在一个名叫那图拉的壮汉与狼王决斗时,郑明珠用弹弓射瞎了那图拉的眼。

眼见乌孙人被兽分食内脏的场面,郑明珠心觉痛快,怂恿萧谨华去猎杀那猛兽。

当时二人俱是少年,那狼王足比他们高一倍。萧谨华当时看着她笑,提着那图拉的弯刀,竞真这么去了。小小的薄石片,再次射向缠斗的一人一兽。只是这次,目标是狼王。

所有人都没料到,今年的勇士,不是万众瞩目的那图拉。萧谨华和郑明珠走出猎场,他们穿着魏国书卷气的长袍,拖着狼王首,鲜血淋漓一路。

郑明珠本想着把那图拉的脑袋也一起拎出来,可怕单于大怒危及性命,只得作罢。

但他们偷偷卸下那图拉的一颗牙,后来用铁钉镶嵌到狼首骨牙中。

乌孙人被打了脸,单于勃然大怒,下旨斩杀萧谨华。却被大祭司制止住,在乌孙,猎得狼王的勇士若不被尊重,母神将永不赐福乌孙的战将。

哪怕勇士是魏国人。

那是郑明珠在乌孙少有的开心日子,他们处理了狼骨,挂在墙上。她觉得狼骨光秃秃的难看,想镶上几颗珍珠。远海之地的乌孙,珍珠是天价之宝,以他们的境地哪里可以轻易拥有。于是便找来了珠光琳琅的贝母片来代替。“等本王带你回了大魏,四十又二颗狼牙,均用东海明珠替换。”

郑明珠是怎么答的;

那图拉那颗门牙就不必了,他不配。两人相视大笑,笑意中尽是对未来的期盼。

郑明珠半梦半醒,面上仍带喜悦。熟悉的面孔出现在眼前,她一时不知今夕何夕。

“你怎么来了?“她清醒过来,连忙起身,目光警惕。萧谨华冷笑一声,拎起兽兽轻轻摇晃着:“怎么,不想要了。”

“本来就是你的,还给你而已。你若觉得碍眼,大可扔了。“郑明珠昂起下巴,“我这,不存杂秽。”昔日共同的荣耀,成了杂秽。

好、好。萧谨华目光黯淡阴沉,他将兽骨扔在郑明珠身侧,双手攀上少女的肩,低语道:

“这么好的东西,怎会碍眼。”

这兽骨见证了他手刃乌孙猛士,日后,还要看着他自蜀中起兵,杀回长安。登帝位,娶娇娘,报国仇。怎能轻易丢弃。

萧谨华垂眸审视郑明珠片刻,随后放开手,冷言道:“东西,便留在这。”

“日后,本王一并来取。”

话罢,男人阔步离去。

郑明珠心中窝火,举起狼首狠狠掷了出去,砸在地上摔出“砰"地一声。

兽牙七零八落,碎了。

陈王连闯三门,大闹文星殿的事很快在皇城中传开了。陛下病中不管事,最后是皇后给压了下来。

毕竟是未出阁的姑娘,这样一通下来,叫什么事呀。此事,是陈王不对。

此生都不会有几次再见的机会了,还这般记仇做什么。皇后也懒得为这些小儿女的事费尽心思,打发了几个乱嚼舌根的宫娥黄门,流言几日便沉寂下去。

加之,近来长安城的视线,都盯在即将随都水丞,自东吴会稽郡治水而归的孟家长公子孟元卿身上。孟太仆如今虽位列公卿,但早年在未攀上郑家这门大族姻亲时,只是河中郡一个小小郡丞,在众多长安属官中实在不起眼。

但孟家大长公子,却是早年名扬长安,是公认的学富五车、才高八斗。

成宁十五年,亦是会稽郡水患,文武百官俱无良策。陛下于各郡国征辟治水之才,当时的孟太仆便采纳孟元卿的治水之策,面见圣上。破格辟为司农府都水丞。

后来,孟太仆直言治水之法并非出于自己,而是当时年纪尚轻的孟元卿。

之后,孟元卿被平阳侯收为门内徒。恰逢当时平阳侯为大皇子太傅,平阳侯又年迈体弱,眼瞧着孟元卿便可承其衣钵,担少傅之职。

可惜,大皇子死了。

陛下再没立太子,孟家长公子也就这么蹉跎下去,只在祭酒手下修书立传,干些虚职便罢。

如今眼看着郑氏和孟氏拥立新皇,这位孟公子也要水涨船高,重新谋个太子师的职,位列公卿。

这才回长安没到几日,门槛差点踏破。

说媒的居多。

孟大公子尚未婚配。

不光长安想招婿的官宦红了眼,就连这皇城中的宫娥,也成天嘀咕个不断。

郑明珠也是偶然在两个偷懒扯闲的宫娥口中得知,孟元卿回到了长安城。

本与她无关,无非是长安又多了个她厌烦的人。郑兰倒是挺高兴的,毕竟是娘家的表兄,还嚷着过些时日回郑府去。

说起来,郑明珠同这位孟公子还有些渊源。前些年,在她还没流浪到乌孙的时候,太尉府中养着一些门客,办着书院。孟元卿作为求学之人,曾在太尉府待过一年。也是过了许久的事。

再有交集,便是从乌孙回来后。

有关萧谨华的流言也好,孟元卿回长安也罢。对郑明珠来说,这些都是小事,最头等的大事永远是有关于萧玉殊的。赐婚的风波过去后,萧玉殊待她又冷下来。只当她是个寻常的友人,怎么也不肯再动心弦,这些郑明珠还是能瞧出来的。她上次,把该表明的心迹都说了出来,实在是不知该如何走下一步。

正是涸鱼求水的时候,萧姜身边那个跛脚的小黄门,竞又主动来到文星殿,说是请郑明珠前去商议正事。好一个正事,怎么不算呢。

这瞎子也还算聪慧,知道要躲着皇后的眼线,都是挑着人少清静的时刻。

思绣将云湄拐带着去领些裁新衣的布,郑明珠独自去了锦丛殿。

这瞎子的身子果然比普通人经得住折腾,被打二十棍,发了寒症,几日便又能起身捣鼓木雕,抚读书简了。那夜来给萧姜送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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